
【原文】
或曰:「不作伎樂,及不往觀聽,此沙彌律,非菩薩道也。古有國王大臣,以百千伎樂供佛,佛不之拒,則何如?「愚謂此有三義:一者聖凡不可例論,二者邪正不可例論,三者自他不可例論。
我為法王,於法自在,逆行順行,天且不測,大聖人所作為,非凡夫可得而傚顰也,一也。
編古今事而為排場,其上則香山、目連,及近日曇花等,以出世間正法感悟時人。其次則忠臣、孝子、義士貞女等,以世間正法感悟時人,如是等類,觀固無害。所以者何?此不可觀,則書史傳記亦不可觀。蓋彼以言載事,此以人顯事,其意一也。至於花月歡呼,干戈斗哄,誨淫啟殺,導欲增悲,雖似諷諫昏迷,實則滋長放逸,在白衣猶宜戒之,況僧尼乎!二也。
偶爾自觀猶可,必教人使觀則不可,三也。
慎之哉!
《竹窗隨筆》
【白話譯文】
有人問:「自己不作歌舞表演,也不可以前往觀聽,這是沙彌十戒之一,但這不是菩薩所修之法。不然古代有國王大臣,以百千種伎樂來供養佛,佛並不拒絕,這該怎麼說?「
這兩者是否有衝突,我認為可分三個層面來說:第一,聖人與凡天不可相提並論;第二,邪與正不可相提並論;第三,自行與教他不可相提並論。
首先,佛於世出世間一場法通達明瞭,故稱為法王,能自在教化眾生,對於根機不同的眾生,或以順行方法,或以逆行方式施教,其教化方式連天人的智能都難以預測。佛菩薩的所作所為,不是凡夫可以了解且隨便倣傚的。這是第一點,聖人與凡夫不可相提並論。
將古今故事編成戲劇,較早的像觀世音菩薩本生的傳奇故事《香山傳》,目連救母的故事,以及最近所演的《曇花記》等,這是以出世間的正法來感悟現代甘次則以忠臣、孝子、義士、貞女等題材編成的戲劇,這是以世間的正法來感悟現代人。像這類的戲劇,觀看它也沒什麼害處,為什麼呢?如果這類戲劇不可以觀看,那就連史書、傳記也不可以看了,因為史書、傳記是用文字陳述的方式來記載事情,戲劇則是用人物表演的方式來彰顯事理,方式雖不同,但意思是一樣的。至於描述男女情愛、打鬥吵鬧的戲劇,看了會誘人產生淫念、萌發殺意,導向情慾、增長悲怨,表而上雖然像是在規勸那些昏昧癡迷的人,其實只會增長放逸等種種煩惱。這一類的戲劇,對在家人來說,尚且應該禁止觀看,何況是出家的僧尼呢!這是第二點,邪與正不可相提並論。
自己偶爾觀聽音樂舞蹈便罷,教他人一定要去觀看則不可,因為每個人的習氣與根器有所不同故。這是第三點,自行與教他不可相提並論。
所以對於觀聽伎樂一定要小心謹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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