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雖不能免,而死有正不正。不正之死,是為橫死。橫死有二種:一、不定橫死。二、決定橫死。如九橫經言:‘不定九種橫死。’如藥師經言:‘決定九種橫死。’
  一、不定九種橫死 不定者,謂非由定業,但由自召,非命橫死耳。
   一、不應飯而飯 食不可意,滿腹不調,更食。
   二、不量食   貪食不知節量。
   三、不習食   至他處不知食性,便強食。
   四、不出食   食未消復食。
   五、止熟    強制大小便。
   六、不持戒   犯五戒成疾,及遭官法等。
   七、近惡知識  心懷不善,近之時遭危害。
   八、入裡不時  入城市及人家非其時等。
   九、可避不避  奔牛、逸馬、醉人、惡犬等。
  二、決定九種橫死 決定者,謂由先世罪業,應受果報,乃是定業也。
   一、得病無醫。  二、國法誅戮。  三、非人奪精氣。
   四、火焚。    五、水溺。    六、惡獸啖。
   七、墮山崖。   八、毒藥咒詛。  九、飢渴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