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乘宗要論曰:‘小乘的宗要,為超出世間的,則必先將一切世間之法打破。欲求打破,必先了知。了知矣,打破矣,而後可得解脫。’其主要之點在是,分三條說明之:
  一、了生死為因 了有二義,曰了知了脫,謂由了知而求了脫也。如平盜然,必先知盜之所在,及其人數多寡,內容如何,如是種種,明晰無餘,然後盜可得而平。謂了生死,亦復如是,即觀察一切世法,而得真確之了知也。
  二、離貪愛為根本 了生死為因者,從悟理言,離貪愛為本者。從修行言,人有生以至於死,凡有可以直接間接於生者,未得則貪,既得則愛,固無日不昏迷沉自淪於貪愛之中,而不能自拔。其或貪而不得,則嗔隨之;愛而勿失,其癡轉盛;是貪愛誠煩惱之源,生死之門也。小乘之法,既在斷除煩惱生死,故以離貪愛為根本之用功處也。
  三、滅盡為究竟 究竟者,作事至於圓滿完成之謂。小乘之究竟,在於滅盡。謂滅、盡、離、妙,即滅煩惱、盡漏業、離諸苦、妙應真常也。所作已辦,乃證果取涅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