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諸見中,起於我法二執,於諸我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故曰俱生,此復二種:
    一、常相續 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
    二、有間斷 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
   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
   二、分別我執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
    一、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
    二、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
   此二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於諸法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此復二種:
    一、常相續 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二、有間斷 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二、分別法執 亦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
    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