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論云:
  一、定受業 謂故思所造重業。
  二、不定受業 謂故思所造輕業。
  由三因緣令業成重:
  一、由意樂 謂由猛利纏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己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是名為由意樂故,令業成重。
  二、由加行 謂於彼業,無間所作,殷重所作,長時積集,又於其中,勸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讚歎,如是為由加行故,令業成重。
  三、由思故 謂諸有情於己有思,若住正行及正行果,於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說名為重,與彼相違說名為輕。
  又云:依未解脫者,建立定受業矣。謂世道伏斷乃至得聖得無學等,名為解脫者。與此相違者,名為未解脫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