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語 savitakka-savicāra。與尋、伺二心所相應之意。據俱舍論卷二載,十八界之法中,就尋、伺二法相應之有無,可分為四品,即:有尋有伺、無尋無伺、無尋唯伺、無伺唯尋。其中,眼等前五識,以行相粗外門轉,故與尋、伺恆常相應,是為有尋有伺。五根、五境之十色界,非相應法,故常不與尋、伺相應,是為無尋無伺。意界、意識界、法界等三界,通於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之三品。亦即在欲界及初靜慮中,意界、意識界及法界等三界,除尋、伺二法外,其餘之相應法常與尋、伺相應,故為有尋有伺。而在初靜慮及第二靜慮中間,此等之法唯與伺相應,故為無尋唯伺。第二靜慮以上乃至有頂地,此等之法不與尋、伺相應,故為無尋無伺。由此可知,欲界及初靜慮稱為有尋有伺地,初靜慮及第二靜慮中間稱為無尋唯伺地,第二靜慮以上稱為無尋無伺地。

此外,法界中之非相應法及靜慮中間之伺法,皆為無尋無伺。又尋法唯與伺法相應,故一切時中,皆為無尋唯伺。而在欲界與初靜慮中之伺法,唯與尋法相應,故為無伺唯尋。然於大毗婆沙論等經論中,尚有其他異說。[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二、卷九十、卷一四五、瑜伽師地論卷四、卷五十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四、順正理論卷四、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二] p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