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佛殿事者曰知殿。

《敕修清規》云:「知殿,掌諸殿堂香燈,時時拂拭塵埃,嚴潔几案。或遇風起,須息爐內香火及結起幡腳,防顧使勿近燈燭。施主香錢,不得互用。佛誕日浴佛,煎湯供大眾。四齋日,開殿門,以便往來瞻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