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不可思議一 海濤 輯

1.生命是無限的。生命無始無終。所以行為、業,也是無始無終。

2.業是無限的。也就是有所謂的無限大的業,這無限大的無數的業,各含有產生新生命的力量。那麼,對一個特定人物而言,現世或前世無限的業中,哪一個業才是其人死亡時,決定輪迴最重要的業呢?

3.輪迴轉生可以說,就是前世、前幾世的業決定來生的意思。所以人,如果積了惡業,來世就有可能不再是人。

4.佛教說,積惡業的人不能轉生於人間界,而會墮落於畜生界。畜生就是鳥獸蟲魚。

5.人怕死。終極的恐懼指的無非就是死亡。在一般的認識上,「死」就是「生命終焉」。用哲學的話來說,「死」可以說,就是「存在之停止」。

6.人對死亡所起的反應,應該不會是恐懼;臨死時的恐懼,應該可以排除。積有精神修養的人,死亡愈加迫近,也就愈加充實安穩,充滿了喜悅。

7.無人能夠看透明天。因此明天總是充滿不安,未來甚至可以說就是神秘,這是與死亡恐懼同一類的不安。人懼怕死亡,最大的理由,可能就是看不透未來。

8.死亡既是人生不可分的一部分,而且又無法逃避,與其過分恐懼死亡,不如與死亡親善。人生如果能早日與死亡親善,則一旦死亡臨頭,恐懼當可減少。

9.世上所有人,所有有生命的生物,無不都是實際從死亡回生過來的,事實上,在我們達到這個生命之前,大家都已經經過了無數次的死亡。

生命之不可思議二 海濤 輯

1.充滿了同情、關懷、慈悲的心,有時也會表現成為無情的言語或粗暴的動作,有時甚至於打人。但是在深層的心中,引起行動的卻是真正的親愛之情、憐人之心。

2.非暴力,在本質上,是慈悲心的一種流露。所以慈悲心所引起的行為,一切都可算是非暴力。反之,憎惡所牽動的行為,基本上,都是暴力性的。

3.出於憎恨的行為,一概可以看成暴力。顯然,事物之意圖遠重於結果。

4.善意是最要緊的東西。有時盡心的善良意圖,卻招來最惡的結果。反之,居心不良的行為,有時也會帶來好的結果。然而,只要結果好,意圖如何可以不管嗎?不可以!善意才是最要緊的東西。

5.沒有意志力與自信,任何行動都必然失敗。以意志力與自信為基礎的樂觀精神,是人類進步發展所不可或缺的。

6.自信與決心,在事物推行上,是決定性的力量。所以堅定的意志是人必須具備的東西。

7.人往往信賴外在的價值,從金錢身上尋找人生解答,或求諸於力量,結果走上破滅。

8.對一個有超群的深度、有堅強的精神經驗與實踐的靈魂來說,一次生命耗盡之後,並不必定要有一副新的肉體。肉體寧可是一種不必要的東西。

9.無法在此世同生活的男女殉情了。殉情的兩人,來世能同生嗎?答案是否定的!殉情的男女,不能只憑一個想於來世同生的心願,得到所期待的輪迴轉生。

10.自殺、殉情的業報是悲慘的,應珍惜得人身的可貴,切莫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