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淨心是由戒定中來的,故修定必先修忍,六度中忍辱列為第三,忍是出離苦海的最妙法門。

△ 修忍辱時不要著忍辱的法相,以為我是能忍,以及有我所忍受的程度,有能有所即離不開四相。聞讚則喜,聞謗則怒,心中即起波浪,離四相談何容易!應先漸修,後可頓超。修行一事沒有天生的,縱有頓根的人,亦是過去世修來的。欲求大徹大悟,須以佛法慢慢熏習,每天需要念經,單單念而不解其義,收效甚微,對於經義要圓解、要深解,日常生活當中,遇到什麼境界都能運用上去,舉心動念均是修行,功夫用得上,日久必有成就。人我執不易斷,凡事看淡一點,即算有進步,愈淡薄愈自在,就是漸漸的放下。四相空了,說一個忍辱也是多餘的。

△ 一切冤家對頭不可恨他,他是來成就我們忍辱度的。對於天然災害要忍受,對於自己的清苦生活要忍耐,切不可怨天尤人,要知萬法皆空,對事理因果都能了解,謂之無生法忍。

△ 清淨心中一絲毫不能沾染,親愛之人要放下,冤家對頭也要放下。度一切眾生,冤家對頭也在內;菩薩沒有一個冤家,冤親平等是大無畏精神。

△ 嗔恨為修行人之大忌,無論在何時、遇何境、修何法,皆斷斷不可生嗔。忍辱極易生嗔,嗔心一生,忍辱的修行即被破壞。例如有人罵我,我忍耐住一時不還嘴,但心中氣得不得了,這種強壓制的辦法並不是忍辱的真實義。佛在金剛經中所說,被歌利王割截身體一段經文時,有「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嗔恨正與菩提相反。菩提,覺也、平等也、慈悲也。而嗔恨之生,由於事之不如己意,便有我相,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夢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認真!違反慈悲,更不待言。

△ 忍辱是定的前方便,「能忍最勝寂滅法」,忍清淨寂滅,把心安住在清淨寂滅就成功了。學佛要受得了寂寞,心忍得下來是初步功夫。修定下手之處即是忍,忍之相是平等。成佛的道路魔多,魔現前不能說好與不好,如被魔降伏即當失敗,如能降魔即是好境界。遭魔是必然現象,功夫愈高,魔王的力量愈大;《楞嚴經》五十一種陰魔,唯一的克伏辦法就是平等心,保持自己的清淨心。

△ 嗔是一切逆境上發生的憎恚心,為惡業的根本,也是一切惡行所由生。嗔是障定的,定好不容易修成,嗔心一起,一切都完了。忍耐是對治瞋恚的,什麼境界現前均不能起瞋恚心。

△ 一切境界均繫心識變現出來的,只要離開分別執著就會得到清涼自在,自在就成為分證佛。對無緣無故來侮辱我們的人,絕不可存報復之心,應存報恩之想;聽到譭謗諷刺,惡言相向,這都是來成就我們的大菩薩。金剛經說一切法行成於忍,無忍辱則佈施持戒均不能成就。想作什麼事而遭受人家的破壞,他是來消我們業障的,應如飲甘露;業障消除之後,到了晚年可以有順利的處境。如今既然明白這種道理,即應掬誠接受。上等智別真妄,中等智明是非,下等智知利害,現在連知利害的人都沒有。等到自己真正清涼自在,諸佛菩薩自然加被。觀行固然重要,而觀更重要。行是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無觀慧,其它都是盲修瞎練,人天福報。十法界依正莊嚴均是自己心想所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見有所差別。他人如對我有分別,沒有影響,但是你如果覺得他對你還有分別,就是五十步笑百步,同他差不了多少;外界對於你起分別是消你的業障。菩薩是在境界上學,而不是在經本上學。

△ 冤家惡人加害於我,不能起怨恨之心。我現在學菩薩,還能有報復心嗎?

△ 忍辱的功德與不忍的害處,凡是學佛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而境界現前,自己作不了主,就把他忘記了,仍舊是肝火上升,一點不讓人,這實在是對於忍辱的真實利益還未參透。要知道,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修持所集的功德,一把火把它燒光,豈不太可惜了嗎?一個人受污辱最易生嗔恨心,辱都能忍,還有什麼不能忍?嗔恨是修行人的大忌諱,有了它這一生就不能成就,因為嗔恨心與菩提心不相應。菩提含有覺、平等、慈悲義。嗔恨之生,由於事之不由己意,便是著我相,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夢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認真;此而不知,尚何覺悟之有?其違反慈悲,更不待言。普賢菩薩說:菩薩過失莫甚於嗔心,以前所積功德雖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齊燒盡。我們平日積功累德,好不容易,稍遇不順心的事,一發脾氣,把以前的功德統統燒盡,然後再從頭來,豈不可惜!豈不可怕!

△ 障礙大慈悲心的是瞋恚,持大慈悲戒即可破除瞋恚障,縱然有人無緣無故地來侮辱我,亦應以慈悲心修大慈悲戒,作起來很難,但不是作不到;遇到逆緣應立即覺悟,不覺悟,慈悲心永遠發不起來。常常覺悟,悲心即增長,瞋恚心即漸漸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