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大師論般若

佛祖出世。說般若之法。教人修行。必以般若為本。般若梵語。華言智慧。以此智慧。乃吾人本有之佛性。又云自心。又云自性。此體本來無染。故曰清淨。本來不昧。故曰光明。本來廣大包容。故曰虛空。本來無妄。故曰一真。本來不動不變。故曰真如。又曰如如。本來圓滿無所不照。故曰圓覺。本來寂滅。故曰涅槃。此在諸佛圓證。故稱為大覺。又曰菩提。

諸佛用之。故為神通妙用。菩薩修之。名為妙行。二乘得之。名為解脫。凡夫迷之。則為妄想業識。發而用之。則為貪瞋癡愛驕諂欺詐。造之為業。則為淫為殺為盜為妄。所取之果。則為刀為鋸為鐵為磨。乃至鑊湯罏炭種種苦具。

皆從此心之所變現。正若醒人無事。種種樂境。皆在目前。少時昏睡沉著。忽然夢在地獄。種種苦具事。一時備受辛酸楚毒。難堪難忍。正當求救而不可得。時堂前坐客喧嘩未息。隨有驚覺。呻吟而起。視其歡娛之境居然在目。而酒尚溫餚尚熱也。枕蓆之地未離。苦樂之境頓別。要之樂向外來。苦從中出。由是觀之。天堂地獄之說。宛然出現於自心。又豈為幻怪哉。是皆迷自心之所至耳。經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又曰。三界上下法。唯是一心作。

以此觀之。豈獨佛法說一心。從上聖賢乃至一切九流異術。極而言之。至於有情無情。無不從此一心之所建立。但有大小多寡善惡邪正明昧之不同。所用之各異耳。故曰。山河大地。全露法王身。鱗甲羽毛。普現色身三昧。此皆般若之真光。吾人自心之影事也。

吾人本有之心體。本來廣大包容。清淨光明之若此。目前交錯雜沓陳列於四圍者。種種境界色相。又皆吾心所現之若彼。吾人有此而不知固可哀矣。而且誤取自心。以為貪愛之樂地。目悅之於美色。耳悅之於淫聲。鼻悅之香。舌悅之味。身悅之觸。心悅之法。又皆自心所出。又取之而為歡為樂。為貪瞋癡。為淫殺盜妄。而造作種種幻業。又招未來三途之劇苦。如人夢遊而不覺。可不大哀歟。

以其此心與諸佛同體無二。歷代祖師悟明而不異者。獨吾人具足而不知。如幻子逃逝而忘歸。父母思而搜討之。所以釋迦出世。達磨西來。乃至曹溪所說三十餘年。諸於流衍千七百則指示於人者。盡此事也。豈獨老盧。即老人今日為司直所說者。亦此事也。司直與諸現前共聞見者。亦此事也。

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是知此一事外。皆成魔說。為戲論耳。是則諸佛全證若不出世。則辜負眾生。諸祖悟之而不說法。則辜負諸佛。凡有聞者。而不信不解不受不行。則辜負自己。負眾生者慢。負諸佛者墮。負自己者癡。斯則佛祖可負。而自己不可負。以其本有而不求。具足而不善用。譬如持珠作丐。可不謂之大哀歟。

司直今者。身嬰塵海。心墮迷途。忽然猛省。回頭尋求此事。是猶持珠之子。恥與丐者為伍。心心向人求自足之方。老人頓以此法直指向渠。儼若指示衣底神珠。原是司直固有。亦非老人把似。以當人情世態也。然此如意寶珠。隨求而應。種種事業受用境界。無不取足。至若求其隨應之方。又在司直自心善互精勤。克苦之力耳。若果能自肯。極力自求。一旦豁然了悟。則將山河大地鱗介羽毛。與夫三世諸佛。歷代祖師。及堯臻周孔事業。一口吸盡。不假他力。否則依然一夢想顛倒眾生耳。又何以稱為大丈夫哉。

司直司直。寧可上負佛祖。下負老人。萬萬不可自負負君負親也。老人今日所說般若。皆從上佛祖心地法門。即與六祖大師最初所說。不差一字。第最初聞者。唯爾一人。既以一人而當昔日千二百眾。老人歡喜不禁。故亦為說般若之法。如吾佛祖所云。如為一人。眾多亦然。鄧生持此自利利他。未必不為廣長舌也。

註:這是憨山大師給鄧司直居士的一封信,所以文中的司直就是鄧司直。文中的老盧指的是六祖,俗姓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