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常做某一類的事,就會變成某一類的人

岡波巴大師的《菩提道次第論》說:

「如果一個人前生喜歡殺生,今生也大都喜歡殺生;前生喜歡偷盜,今生也大都喜歡偷盜。因此我們看到,有的人從小到大以殺生為樂,有的人連昆蟲螻蟻亦不忍傷害。」如果我們必須用一句話,來表達業力論之精義,我們可以這樣說:

「人如果常常做某一類的事,他就會變成某一類的人。」一個人要是做了三十年的警察,他的思想、行動、談吐自然就像一個警察。要是他做了三十年的木匠,他的思想行動,就自然像是個木匠。有一次我和一位當牙科醫生的朋友,一起去逛動物園,我看猩猩、老虎、獅子是整個的看;他卻緊瞪著看他們的牙齒。回家的路上,他不停的和我談動物的牙齒和人類的牙齒,有著什麼樣的分別,說得津津有味,真是三句不離本行。

一個生意人的腦子裡,裝滿了各種數目字,一天到晚所想的,當然是如何賺錢;平常人去逛公園是去欣賞風景,生意人卻不自主的要盤算一下,此公園之收益是蝕本還是賺錢。看見任何一個新的物品,馬上就動腦筋,能否買賣此物來營利。

由以上這些例子看來,「人如果常做某一類的事情,他就會變成某一類的人」是一點都不錯的。心理學亦講人之性格,乃由習慣行為之累積而成的,若無習慣之薰習,則人格之形成殆為不可能之事。普通心理學囿於科學方法之限制,不能大膽的提出三世因果之人格形成論,因此對一些突出之天才現象,以現世因果的片面看法極難自圓其說。遺傳學之因子論,亦難全部解釋各種天才現象。

莫札特和愛因斯坦的祖先,恐怕未見得有如此雄厚的音樂和科學染色體,產生出這樣的天才來。身體的構造當然會影響心理,但生理因素決非是百分之百構成人心之原因。這雖然是科學和哲學上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但就佛家的立場來說,三世因果之心靈轉世輪迴說,似遠較片面行為主義心理學來得充實合理。三世輪迴說,並非落伍的村婦之談,而是具有極高深哲理的一種學說,其深邃之含蘊非驟爾能明者。簡單說來,吾人如承認生物有「本能」和人類有「天賦」之事實,則眾生有前生之假設,實為極合理之想法。

上述之由習慣而形成人格,由前生之串習而產生今生之稟賦差異,不可誤會以之為定命論。稟賦之生成雖已成定局,但發揚或減損此項稟賦亦人力所可為者。人格之形成並非全由稟賦,後天之環境、教育及努力亦佔一大半因素。大體說來,人格之形成乃由先天的業力習氣所賦予人之稟賦及後天之努力、教育等,二種因素混合而成,缺一不可。所以不是完全的定命論,也不是完全的後天論,是一種綜合先天及後天因素的緣起論。

至此為止,我們已經從六個不同的觀點,來說明佛家業力論的思想內容。即:(一)業力是一種力量; (二)業力是一種神秘; (三)業力意味著命運; (四)業力是一種關係;(五)業力是一種道德公正律;(六)業力是造成人的稟賦與性格之培養力量。佛教之業力思想,我想大概不外乎上面六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