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傳燈錄》,三十卷,宋釋道原撰。本書敘述天竺佛、祖以迄中國禪宗的傳承世系,記載佛祖付法因緣和著名禪師機緣語句,附輯偈、頌、詩、歌,是一種以禪宗師資傳承世次為綱,以記言記事為主要內容的纂述。書名「傳燈錄」,取義於這部書記載歷代禪法傳承,有如燈燈相續的用意。又以本書成於宋真宗景德元年 (1006),故於書題上加「景德」年號。
  關於禪宗佛祖付法因緣、偈語等的記錄,舊傳東魏靜帝興和二年(540)有高僧雲啟(宋契嵩《傳法正宗論》作曇啟) 前往印度求法,途經龜茲,遇北印三藏那連耶舍欲來華弘化,遂挽留暫住,共譯《祖偈因緣傳》。後耶舍東來,受到北齊文宣帝的禮遇,以齊方受魏禪,未遑開展譯事,就把前在龜茲時所出《祖偈因緣傳》授之居士萬天懿。當時另有流行於北魏境內,傳系印度三藏吉迦夜共沙門曇曜共譯的《付法藏傳》,序次失當,兼缺偈頌,乃將耶舍譯本校正其失。梁簡文帝聞有此本,遣使前往傳寫,因得流布南地。唐貞元間(785~804)沙門慧炬帶著《祖偈因緣傳》往曹溪,傳說曾同印度三藏勝持重加參校,並編次諸祖傳法偈語及唐初以來宗師機緣,集為《寶林傳》(原十卷,現存一、二、三、四、五、六、八諸卷)。唐光化中(898~901),華岳沙門玄偉續集貞元以來宗師機緣,編為《玄門聖胄集》(已佚)。朱梁開平四年(910),南嶽沙門惟勁續集光化以來宗師機緣,編為《續寶林傳》(已佚,參閱宋惟白撰《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八)。其後,南唐保大十年(952),泉州昭慶寺僧靜、筠二師,續有《祖堂集》(二十卷,國內不甚知名,但傳入朝鮮)的編譔,體例略同,而內容記載稍有出入,又多收禪門歌行偈頌。道原編譔《景德傳燈錄》,對以前諸籍綜合取材,並廣事網羅,重加組織,為現存禪宗史中最初具有完整規模的一部。
  全書內容,大體可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卷一、二,敘述賢劫七佛和釋迦牟尼佛以下的初祖摩訶迦葉至第二十七祖般若多羅,以及旁出的二十二祖。第二部分(卷三、四、五)敘述初祖菩提達摩至第六祖慧能(順著天竺列祖世次為從第二十八祖至第三十三祖),及其正、旁出諸法嗣。第三部分(從卷六至卷二十六)則以中國第六祖慧能門下的正嗣南嶽懷讓和青原行思兩大支為綱,分敘其傳承法系。第四部分(卷二十七至卷三十)可視為本書的附錄,記載禪宗正統以外而以習禪著名的高僧,並輯錄流傳一時的諸方雜舉語句和禪宗著名禪師的廣語,以及有關讚、偈、銘、箴、詩、歌等具有代表性的篇章。
  關於天竺祖師傳承的世次,是在禪家爭辯南宗正統時期開始出現的。南宗祖師慧能(638~713)的晚年弟子荷澤神會(668~760),於慧能逝世二十年之後,在北地一再攻擊和慧能同門的神秀學系,說他們師承是旁,法門是漸,認為只有慧能得菩提達摩以來的真傳,才是南宗(此處指南印度的禪宗)正統。到了神會的宗徒改編記錄慧能法語的《壇經》,更引用了《付法藏傳》所載世系以充實其說,開始有從摩訶迦葉至菩提達摩為二十八代祖師的敘次,當時雖有異議,而經過《寶林傳》、《聖胄集》等書一再繼述,其說隨著禪宗的發展傳播特廣。本書第一部分敘述天竺祖師世次,即採用此說,並經過整理補訂而加以肯定。
  本書第二部分,則採用中國禪宗列祖以傳衣為信的舊說,而以達摩為東土的初祖,續傳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是為禪宗的六代祖師,再一次表明繼承天竺傳燈的世次。自從本書對這兩部分作了肯定的敘述之後,中土與天竺傳燈的關聯和世次,遂有定型之說,更由於本書撰成後入藏頌行,從此便成為談禪宗源流的典據,在中國佛教史籍上具有一定的權威,這是值得注意的一點。
  中國禪宗的傳播暢行,由於弘忍(601~674)門下的慧能在嶺南曹溪的弘揚。慧能特別提出般若行,以《金剛般若》的無相、無住之義,導入禪觀,顯然有異於前此奉《楞伽》為心要的舊的禪學。而且他所弘揚的是不隨文教的簡易禪法,很和民眾接近,因而影響擴大及於湘、贛、閩、浙那些山區地帶,而和在北方受統治階級尊崇的神秀一系成了對峙的形勢,其在宗風上南頓、北漸之相違,也形成了顯著的對照,於是中國禪家開始有南、北宗風之分。但北宗不久衰落。從此,中國的禪宗即以南宗法系為代表。慧能門下以南嶽懷讓(677~744)、青原行思(?~740)為最傑出,是為南宗嫡系兩大家。它們得著馬祖道一、石頭希遷的繼承發揚,各振宗風,門庭日盛,又形成了代表南宗的兩大支。到了晚唐、五代時期(公元第九、十世紀間),政治混亂,佛教寺院,經像遭受摧殘,佛教頓衰。惟南禪簡易,未受很大影響,水邊林下都可參證,行頭陀行自食其力,因得僅存。既而宏傳於各處,道場很多,又出現了興盛的局面。其間弘傳的宗匠們,由於性格各異,所悟入的途徑不同,形成了各別的教導作風,又先後出現了五派之分,但不出於南嶽和青原兩大支法系的範圍(南嶽系下出溈仰、臨濟兩派,青原系下出曹洞、雲門、法眼三派)。
  本書第三部分即敘述慧能門下的兩大法系,從卷六至卷十三敘南嶽懷讓一支的法嗣世系,始於懷讓門下第一世馬祖道一等九人,接著是第二世大珠慧海、百丈懷海、汾州無業、南泉普願等共一百三十八人(以上卷六至卷八),第三世溈山靈祐(溈仰派開祖)、黃檗希運、趙州從諗等共一百十七人(以上卷九至卷十),第四世仰山慧寂(溈仰派祖師)、臨濟義玄(臨濟派開祖)等共一百零一人(以上卷十一至卷十二上),第五世西塔光穆、龍泉文喜等五十一人,第六世芭蕉慧清、資福如寶等十九人(以上卷十二下),第七世興陽清讓、風穴延沼等十一人,第八世首山省念等六人,第九世汾陽善昭一人。附敘曹溪別出第二世法嗣羅浮靈運、耽源真應等三十人,第三世潭州無學、荊南惟忠等九人,第四世道圓、如一等五人,第五世圭峰宗密等四人,第六世圭峰溫、慈恩太恭等十一人(以上卷十三)。以下從卷十四至卷二十六敘青原行思一支的法嗣世系,始於行思門下的第一世石頭希遷一人,接著是第二世天皇道悟、藥山惟儼等二十一人,第三世龍潭崇信、雲岩曇晟等二十三人(以上卷十四),第四世德山宣鑒、投子大同、洞山良价(曹洞派開祖)等十七人,第五世雪峰義存、雲居道膺、曹山本寂(曹洞派祖師)等共一百十二人(以上卷十五至卷十七上),第六世瑞岩師彥、玄沙師備、雲門文偃(雲門派開祖)等共二百零五人(以上卷十七中至卷二十),第七世羅漢桂琛、安國慧球等共二百七十七人(以上卷二十一至卷二十三),第八世清涼文益(法眼宗開祖)、清溪洪進等共七十四人(卷二十四),第九世天台德韶、報恩慧明等共七十五人(以上卷二十五至卷二十六上),第十世永明延壽、長壽明彥等共七十五人(卷二十六中),第十一世富陽子蒙等五人(卷二十六下)。
  本書第四部分系附錄性質,首先記載非禪宗正統的禪門古德,有金陵寶誌、婺州善慧大士等十人(卷二十七)。其中包括有倡修法華三昧的南嶽慧思,天台宗創立者智顗,及以詩偈傳世著名的寒山、拾得等,可以見中國習禪者有種種不同的家風。同卷復輯錄諸方雜舉,征、拈、代、別語句七十三條,大都是譔者當時所習聞的、流傳於習禪參學者間的機緣語句,以屬於法眼一派的為多,可以見當時的禪風。次錄南禪著名宗匠十二人的廣語(卷二十八),其中屬於南嶽一系的有南陽慧忠、荷澤神會、馬祖道一、大珠慧海、大達無業、南泉普願、趙州從諗、臨濟義玄等八人,屬於青原一系的有藥山惟儼、玄沙師備、羅漢桂琛、法眼文益等四人。選錄的用意在於輯錄出各家較有系統的開示,包括入道門徑的指點,教外立宗的緣由等,凡足以代表南禪的特徵又可見各別的家風的,都有助於了解中國禪家南宗特重慧悟的獨到造詣,此亦是佛學思想傳入中國後的一種創造性發展。最後輯錄中國禪家所傳誦的讚頌等篇章(卷二十九、三十)。中國禪家很少留下成部的著作,通常都喜用偈、頌、銘、讚等短章以寄意。這裡所輯錄的有菩提達摩的《略辨大乘入道四行》,僧璨的《信心銘》,永嘉玄覺的《證道歌》,荷澤神會的《顯宗記》,石頭希遷的《參同契》等被後人尊為禪宗要典的諸篇。其間雖不免有是非真偽等問題,而實際對於中國禪家思想發生過歷史性的影響,都是中國禪宗思想史的重要資料。至於其餘讚頌詩歌,也足以見禪門各家的不同宗風和意境以及中國禪門文學的特殊風格。法眼派開祖清涼文益 (885~958)撰《宗門十規論》,其中第九項特以「不關聲律,不達道理,好作歌頌」為規戒,意在製作需要「爛熳有文,精純靡雜」,今此所選錄的即以此為標準,亦可見作者之遵守法眼家風。
  代表中國禪宗,使達摩禪弘於南土,面目一新的南禪,開祖慧能及其門下兩大法系的傑出宗匠的生地,十分之九都在中國東南諸山區地帶,且多出身平民,對於傳統文化和佛教義學接觸不多,不受何種拘束,故一經接觸佛法,多能直探其理於自心,以慧悟為指導,強調自力自度,這恰好與當時佛教內部由於實踐上的要求,反對繁瑣義學和他力信仰的趨勢相應,而起了極大的作用,在當時,確是一股具有積極意義的新法流。南禪主張直截發揮自己的體會,並提倡在世事上的實踐,以為生心應事,動靜語默無非是道,即在日常行事應對之間得其陶冶。至於表現在教授上面的,也斷然一掃過去名相科判等累贅的鋪陳,而代之以能表現教學宗風的「語錄」。南禪諸宗匠所說的,大都自道胸中物,上堂開示,隨遇答問,乃至舉拂、施棒,抑、揚、呵、喝,處處是針鋒相對,縱奪自如,創造了一種全新的極運用之妙的教風。參學的和侍者不斷地熏陶於這種氣氛之中,自然覺得只有依照說示時的口頭話語,記載當時機緣語句,才能如實地傳達應機施教的神情,以體現其真精神,這也是南禪典型的特徵之一。本書以記言為主要內容,擺脫了向來史傳尚文以碑版為據的舊習,直接編采原始的記述口語的語錄,在體系整然的大部撰述中,本書體裁,可以說是一種很大膽的嘗試,其給口頭語言以文學上的地位而在撰述上加以採用,對中國語文學史而言,也是一件劃時代的事。還有它對於其後中國儒家宗派史的撰述,也起了啟發性的作用。在本書頒行後二、三十年間,禪宗燈錄繼出的有李遵勗的《天聖廣燈錄》(三十卷)及王隨的《傳燈玉英集》(十五卷),二書都認為本書的編譔未能盡如人意,《廣燈錄》嫌本書尚略而加以擴充,《玉英集》則病書過繁而加以刪節。今觀繼出二書,都未見有勝於本書之處,反益顯出本書在禪宗史籍內是一部樹立典型的著述。
  本書譔者道原,事蹟無可考,僅據《天聖廣燈錄》卷二十七所載,知為青原法系第九世天台德韶國師的法嗣,係法眼派開祖清涼義益的法孫,故本書記青原一系的法眼派特詳。其二十五、二十六兩卷專載法眼派法嗣直至長壽法齊(在傳承世次上還後於道原一代)為止,又本書卷一詳載雲門派開祖文偃機緣語句,卷二十二、二十三詳載雲門宗派法嗣,蓋以同出於青原一系,支派近,史料易於搜集使然。宋初讚寧撰《宋高僧傳》,對於禪宗五派開祖,獨缺雲門文偃傳,此由讚寧和文偃各處一方,其時未相接觸而然;本書所載正可補《宋高僧傳》之缺。又本書成後進閱,曾以朝命交翰林學士楊億、兵部員外郎李維和太常丞王曙等刊削裁定,對本書內容頗多增簡潤色之處。楊億曾參學於臨濟系廣慧之門,對禪史觀點或不無出入。而本書纂述大體公允,尚不見帶有宗派色彩的偏向。它的規模和內容相稱,自有其存在和參考的價值。
  本書卷首有楊億《序》,自述受命裁定本書,進行整理、刪訂的經過。現行本卷首有《西來年表》,係後來翻刻本書者所加,表內記述達摩來華年代依《傳法正宗記》(成於宋仁宗嘉祐六年,即公元1061年)而定。且其紀年和《資治通鑒》相同,當出於宋神宗元豐七年 (1084)以後。又據本書註文,知後人翻刻時曾對個別傳文次序有所改動(卷六中注),並有所附加(卷九末附載《傳心法要》,卷三十末附載《楊億寄李維書》)。今存《磧砂藏》內泰定本,卷首無《年表》,卷內亦無校正年代等注,當為現存諸本中翻刻較早的一部,比較地更接近舊刻的面目。
  (遊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