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為我們揭示了「一切皆苦」的實相,更告訴我們解決痛苦的根本方法。因此佛教並不是要大家吃苦的宗教,佛教是指示我們如何追求究竟常樂的宗教。有人以為佛教反對享,這完全誤解了佛教,佛教的確是呵斥物慾,是反對過份耽迷於物質享受,過份沉淪物慾大海無法自拔,佛教並不是漠視物質生活,其實佛教是非常重視經濟、物質生活的。

佛經上描寫極樂世界的殊勝,馬路豈僅用柏油鋪的,而是用黃金鋪地,纖塵不染;極樂世界的建築豈僅是用鋼筋磚瓦建築的大樓而已,而是用七寶建成金碧輝煌的樓閣;極樂世界的設備豈僅是地毯、冷氣而已,它講究空氣調節,每天都是微風吹動,自然溫馨;極樂世界裡面的音響設備,是「出和雅音」,連流水、花樹、飛禽都在以音樂作佛事,它的八功德水比我們的自來水還要清涼,它不但可以解渴,並且還可充飢;佛國的出界是很富有的國土,那兒沒有經濟萎縮、沒有通貨膨脹等危機,沒有能源缺乏,沒有經營之苦。住在那裡的眾生享受最富庶,但卻毫無貪著的經濟生活。

佛教中有一些實踐苦行的人,希望借著淡薄物慾來磨煉自己的意志,我們也不完全否定他的價值,但是在普通的社會裡,適度地擁有物質文明的享受是合乎道德的。佛教雖然不否定經濟生活的適度性,但是對於非法取得的財寶是不贊成的。舉凡違背國法,譬如販賣毒品、轉賣人口的職業,或者違反佛法的不當工作,如屠宰、酒家、賭場的,都在禁止之列,也就是和佛教不殺,不盜、不妄語、不飲酒、不邪淫等根本大戒觸逆的職業,佛教都不允許。佛教對於貪污舞弊的經濟犯罪是反對的,對於詐欺背信的行為是不許的。除了上述各項之外,佛經上到處記載有七種不當之財不可苟得,所謂七種非財是:(1)竊取他物,(2)抵賴債務,(3)吞沒寄存,(4)欺罔共財,(5)因便吞佔:(6)藉勢苟得.(7)非法經營事業。譬如偷盜、走私、倒賣、囤積抬價、挪用公款等等都是非法的行為。求財要取之有道,非法求得的錢財,雖然眼前得到了,但是卻種下了惡因,來世要加倍的受苦償還。不如法的財寶,是不清淨而罪惡的,是苦因而不是甜果,即使如法求得的錢財,也要用在有價值、有意義的地方.有錢是福德因緣所致,而懂得將錢用於合乎道德之處,更是需要高度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