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論說十八空,以破除眾生的種種邪見,即:
  一、內空,指在眼等六根中,無我、我所及無眼等之法;
  二、外空,指在色等六境中,無我、我所,及無色等之法;
  三、內外空,即總六根,六境內外十二處中,無我、我所及無彼之法;
  四、空空,不執著前三空;
  五、大空,即於十方世界,無東西南北等方位之實體;
  六、第一義空,為非空非有中道實相之空,連實相亦不執著;
  七、有為空,即因緣所生之法和因緣之法皆不可得;
  八、無為空,即無為常住之涅槃空無和不可得;
  九、畢竟空,即以有為空、無為空破一切法,畢竟無有遺餘;
  十、無始空,即一切法無始以來即是空,自性了不可得;
  十一、散空,即諸法因緣和合而有,緣散則滅無所有;
  十二、性空,即諸法自性本空;
  十三、自相空,即諸法緣生之假相不可得;
  十四、諸法空,即蘊、處、界等一切法,皆空無自性;
  十五、不可得空,即在諸因緣法中,求我、法不可得;
  十六、無法空,即諸法壞滅後,無自性可得,未來法亦如是;
  十七、有法空,即諸法但由因緣而有,故現在之有即非實有;
  十八、無法有法空,即總三世一切法之生滅及無為法,一切皆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