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菩薩見地獄之苦而救之,有三種之示導:一、神變示導,現神通之力而救苦者,是屬於身業。二、記說示導,念念記憶不忘而說法,以救苦者,是屬於身業。三、教誡示導,起慈悲之心,教誡說法以救苦者,是屬於口業。見般苦經四百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