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名:月望衣戒三位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此戒三位:初十日常開;若十一日至二十九日得者,隨日作成,不得更開;至三十日,若得不得,若同不同,一向限之。」(事鈔記卷二○·三○·一八)

含注戒本·三十舍墮法:「若十日中同衣足者,裁割如上;否者至十一日,隨衣多少,並犯舍墮。……若同衣不足者,至十一日,同衣足者,即十一日應如上作;違者至十二日,隨衣並犯。乃至二十九日亦爾。至三十日,若足不足,同衣不同,即日並如上法。」(含注戒本卷上·二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