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量決定論。為因明七論之一。印度法稱著。共分三品,即:現量品、為自比量品、為他比量品。本書闡述此三種量之性質、差別、作用等。在古印度有智福善等之註釋,在西藏則有達爾麻仁欽之註釋。 p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