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名 Senāsanakhandaka。乃四分律所說二十犍度之第十九。又作臥具法。舉凡僧團房舍臥具之造作,及其設備等方面之規定均屬之。又如地敷、林、褥、枕、衣、經行堂、池、牆、植樹、浴室、房舍止住等法亦包括於內。 p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