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華嚴經。修多羅(梵 sūtra),意譯作經。此係華嚴經中自稱之語。舊華嚴經卷五十五(大九·七四九上):「爾時,如來知諸眾生應受化者,而為演說圓滿因緣修多羅。」又曰(大九·七五○中):「顯現自在力,演說圓滿經,無量諸眾生,悉受菩提記。」故華嚴經別稱圓滿經。華嚴、天台判教中,所立圓教之名,皆依此文。 p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