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行果——五戒

總說五戒

學佛者,在受三皈後,實踐規則,即從受持五戒開始。受持五戒能獲大功德,如《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說:「受佛五戒者,是福德之人,無所畏避。」《辨意長者子經》說:「有五事行得生天上,何謂為五:一者慈心不殺群生,善養物命,令眾得安;二者賢良不盜他物,佈施無貪,濟諸窮乏;三者貞潔不犯外色男女,護戒奉齋精進;四者誠信不欺於人,護口四過,不得貪欺;五者不飲酒,不過口行。此五乃得生天。」

《優婆塞五戒相經》說:「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緣當成佛道。」《大智度論》說:「大惡病中,戒為良藥;大恐怖中,戒為守護;死暗冥中,戒為明燈;於惡道中,戒為橋樑;死海水中,戒為大船。」經論把戒喻為大地,能生一切世出世善之依處。

持戒有下中上品,下品持戒,得生人中,中品生天上,上品可得阿羅漢乃至無上菩提。受持戒法,守護無犯,能遠離一切災難恐怖,具足一切善法,為神之所護,三寶之所念。」《大智度論》說:「持戒之人,無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戒是防止義,能防非止惡。戒與律常合稱,戒是有所不為,律是有所當為;戒是不能如此,律是應當如此;戒是各人持守,律是團體活動。在梵文中,戒叫尸羅,律叫毗奈耶。五戒,為得人天善趣異熟報身的根本,亦為修行聖道與成無上菩提的基礎,進入佛門之後的在家弟子,便應受持,通常稱之為在家戒。

五戒的毀犯,自輕重別之,有可悔不可悔之分。亦即性戒不可悔,遮戒可懺。五戒中,前四戒是性戒,性是體性義,即殺生等四種事,本性上即是一種惡法,無論受與不受,作了都是惡性的罪行,最後一條,屬於遮戒,在飲酒本性上說,不是惡行,本性非罪,故飲酒不是性罪。但飲酒亂性,開不善之門,是生罪之因,可導致罪行,障礙善法。為防護淨行,遮令不飲諸酒。

別說戒相

殺生戒:

不殺生戒。生是有情生命,殺是用各種器具,斷絕有情生命。殺戒以殺人為重,殺旁生異類為輕,殺人以具足五個條件成不可悔罪: 一是人,二人想,三殺心,四興方便,五前人命斷。

殺人的方法,不外乎自殺、教人殺、遣使殺。被殺者命斷,殺者犯了殺戒不可悔罪。若讚人死,其人因此而自殺,亦犯不可悔罪。

殺人後果,有三種:當時殺死,犯不可悔罪;當時不死,以後因此而死,亦犯不可悔罪;當時不死,以後亦不因此而死,犯中可悔罪。所謂殺人,不限用刀槍,凡是能致人於死的手段,都稱殺人。

殺人的動機,不外四種,犯罪亦有差別:

一、為殺人而作方便者(如設陷阱,置毒,放火、放水等),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變化人)死、畜生死、犯中可悔罪。

二、為殺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與畜生死,犯不可悔罪。

三、為殺畜生而作方便者,人、非人、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四、作不定方便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以上所舉四種殺生動機,皆以動機對像邊得罪,不以被殺的對像邊得罪。戒殺生,亦戒墮胎,若殺胎兒,胎死犯不可悔罪;胎不死母死犯中可悔罪;俱不死中可悔。若殺母,胎死犯中可悔。

殺父母、阿羅漢犯逆罪。殺生以心為主,若無殺意,不犯重罪。意外誤殺無犯。

偷盜戒:

不偷盜戒。偷盜是不與取,即他人財物,不與而盜心竊之,將其取離本處而據為已有,是為偷盜,具六緣犯不可悔罪。

一、他物,二、他物想,三、盜心,四、興方便,五、值五錢,六、離本處(位置、形狀、顏色)。

不論自取,教人取,或遣使取,或以勢奪取,或侵佔,或借用抵賴不還,或騙取,強奪、貪污、漏稅、吞沒等,皆是偷盜。無論地面上、地下、水中、高處、低處、樹上、空中、動物、植物一切財物,不論是國家、私人、佛教、團體,只要有所屬,皆不得偷盜。

還有盜心盜人,兩足離本處行兩步犯不可悔。盜舍利犯中可悔,恭敬心取無犯。經卷法器,一切三寶用品,莊嚴具皆不得盜。

盜值五錢或過,重罪不可悔;盜不足五錢,中可悔;作偷盜方便而未達成,下罪可悔。

無犯者:已想、同意、親厚、暫時用、無主、狂、心亂等。

邪淫戒:

不邪淫戒。淫是兩性交會。邪淫是指除已夫婦之間的男女關係以外的非法淫事,乃至旁生動物行淫亦為犯。邪淫具四緣成犯: 一、非夫婦,二、有淫心,三、是道,四、事遂。

若受五戒信士,除妻室以外,四處不得行淫:男、女、黃門、二形。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形,二處不得淫。

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處不得淫。

非人二形、畜生二形的三處不得淫。

若與以上淫者犯不可悔罪;兩身和合而未行淫犯中可悔罪;發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下可悔罪。除女性三處男性二處,於其餘部分行淫,皆可悔。

於熟睡中,女性或男性行淫犯重罪。於死女性男性行淫,死尸未壞或多半未壞,亦犯重罪。

無論有隔無隔,只要受樂即犯不可悔。若被強迫行淫,無受樂心不犯。

在一切邪淫戒中,以破淨戒梵行者,罪最重。把比丘比丘尼、式又摩那、沙彌、沙彌尼,乃至受持八關齋戒於其齋日之佛弟子。破淨戒亦稱污梵行,但須第一次破,若雖曾受戒,已先被人破毀,再次與之行淫者,即不成破淨戒罪,但為邪淫罪。若不受五戒而破他人淨戒,雖未受佛戒,而沒有犯戒罪,但其永不得求受一切佛戒,永被棄於佛法大海之邊外,稱破淨戒者為邊罪。

妄語戒:

不妄語。妄語是虛妄不實的語言。妄語有大妄語、小妄語、方便妄語。

大妄語具五緣: 一、所向是人;二、是人想;三、有欺誑心;四、說大妄語;五、前人領解。

妄語定義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聞言聞,聞言不聞。

妄語方法有自妄語,教人妄語,遣使妄語,書面妄語。現相妄語。凡存心騙人,不論利用何種方法,使得被欺人領解,成妄語罪。凡言過人聖法為大妄語罪,不以大妄語騙人為小妄語,為救護眾生作方便妄語無罪。

大妄語具上五緣,重罪不可懺;若言詞不了或對方不解,中可悔。向天人作大妄語,天人解,中可悔;不解,下可悔。向畜生作大妄語,下可悔。

妄語中尚包括兩舌、惡口、綺語,雖不算重罪,但犯可悔罪。作為佛弟子不應犯。

若說他人罪者,須具有見、聞、疑三根,若無根便犯謗罪,此應知。

不飲酒戒:

酒,指一切可醉人,無論是谷酒、果酒、木酒、藥酒等,酒糟亦不得吃。但有酒色,無酒香酒味,不能醉人者不犯。

有三緣便犯:一是酒、二酒想、三入口。犯此戒者,結歸可懺悔罪。

五戒受持

五戒可隨分受持。《優婆塞戒經。受戒品》說:「若受三皈,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皈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皈,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皈,受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皈,受持五戒,是名滿分。」

《大智度論》說:「是五戒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三者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分行優婆塞,五者斷淫優婆塞。一分行者,於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滿分行者,盡持五戒;斷淫者,受五戒已,師前更作自誓言:我於自婦不復行淫,是名五戒。」五戒中,於殺盜淫飲酒不作者,為身善律儀,妄語不犯,是口善律儀。隨分受,皆得戒律儀。

五戒受持時限,有一日,一月,一年乃至盡形壽。因戒有受法,亦有舍法,受了舍,舍了受,均不妨。若不能持隨時可舍,可逐條舍,可全部舍。恐不能持而犯戒罪,故行舍法。《薩婆多論》說:「遇惡因緣,逼欲舍戒者,不必要從五眾邊舍,趣得一人即成。」

受五戒必是人道,餘道不得受。人道中,五逆者不可得受,犯邊罪故。

受五戒方法:一敷座請師,二戒師開導,三請聖,四懺悔,五問遮難(盜僧物、六親行淫、污梵行、父母病時舍去不顧、師長病時舍去不顧、殺害發菩提心眾生),六受三皈(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盡形壽為()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三結時。我某甲皈依佛竟、法竟、僧竟,餘同。亦三說,如諸佛盡形壽不殺生,我某甲亦盡形壽不殺生:餘四戒文同。),七宣戒相,八發願,九勸囑,十迴向。

受持五戒,能遠離修習善法的障難,具足增長善法的順緣。《法句譬喻經》說:「戒德可持怙,福報常隨已,見法為人長,終遠三惡道。戒慎除苦畏,福德三界尊,鬼龍邪毒害,不犯持戒人。」嚴持五戒,為得一切戒的根本,證得一切無漏功德和聖果所依處。

《優婆塞戒經》說:「是戒即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若有成就如是戒者,當得須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

《大智度論》說:「持戒之人,常得令世人所敬養,心樂不悔,衣食無乏,死得生天,後得佛道,持戒之人無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