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

百丈懷海禪師是禪宗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重要人物。著名的《百丈清規》便是由他製定的。據《五燈會元》記載:百丈禪師有一天上堂,下座後,眾僧都已散去,獨有一老人站著不走。百丈禪師便問其原因。老人回答說:「我不是人,實是野狐,迦葉佛時曾是這裡的住持,當時有學人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回答說:‘不落因果。’

因此便墮野狐身五百世,無法脫身,因仰慕禪師的修為,特請禪師慈悲開示。」百丈禪師默許了。於是老人合掌問道:「請問禪師,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百丈禪師答道:「不昧因果。」老人言下大悟,即禮謝道:「今承和尚代語,令我超脫狐身,乞和尚以亡僧禮送。」便消失了。次日,禪師在後山岩洞中發現一狐身,便用往生之禮葬了。

大家試想想,這個狐狸就是一種示現,說明了它在迦葉佛的時候,因為說錯了「不落因果」一句話,後來反覆思量:不是啊!因為佛說萬法皆空,因果不空,自己是不是說錯了呢?就這一念的疑慮,便墮落狐狸身。其實,「不落因果」和「不昧因果」,到底有什麼差別呢?這中間的一絲差別,就只是「迷」與「悟」;其實悟了以後,就無所謂因果不因果,但如果說「不昧因果」的話;「不昧」就是「不棄」,即是由於知道因果、明白因果,而把因果避開了。如何「避」呢?

我們經常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我們眾生由於愚癡的關係,果報未現前時是不知道怕的,但當果報現前的時候,卻又後悔莫及了。菩薩因為有智慧,所以不種因;不種因將來就無所謂「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的問題。我們今天既然知道了貪、瞋、癡的害處,便應該把它改掉;貪、瞋、癡三毒袪除了,將來就不必畏因果、落因果了。因此,如果我們所作所為,都是好的善因,對於修行來說,將會是很大的幫助。所以,佛陀教導我們不要執著於名相、文字,因為這些都是戲論,是全無意義的,我們應該以信、願、行、證的方法來學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