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一)平等原則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關係,在我們的社會裡,人們之間只有社會分工和職責範圍的差別,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不論職位高低、能力大小,還是職業差別、經濟狀況不同,人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法律權利和人格的尊嚴,都應得到同等的對待,因此人與人之間交往要平等相待,一視同仁,相互尊重,不亢不卑。要尊重別人的愛好、習慣、風俗。只有尊重別人,別人才尊重自己。

(二)真誠原則

真誠待人是人際交往得以延續和發展的保證,人與人之間以誠相待,才能相互理解、接納、信任,才能團結,相處真誠、團結,是現代社會事業成功的客觀要求。就人生而言,僅靠個人微薄的力量是難以到達成功、幸福境界的。交往中要真誠待人,實事求是,要胸懷坦蕩,言行一致。相互信任,尊重別人,謙虛謹慎,文明禮貌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生活是一面鏡子,你對它笑,它就對你笑,你對它哭,它就對你哭。

不是嗎?如何看待生活,的確與人的主觀世界有關:心中沒有陽光的人,勢必難以發現陽光的燦爛!心中沒有花香的人,也勢必難以發現花朵的明媚!

既然如此,以豁達的態度面對人生吧!別小肚雞腸!別斤斤計較!生活是由無數煩惱組成的一串念珠,但得微笑著數完它。笑對生活。

(三)友愛原則

中國儒家有「仁者愛人」之傳統,在我們社會裡,人與人之間更應團結友愛。人際交往中要主動團結別人。容人者,人容之。互相尊重,虛懷若谷、寬宏大度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係。友愛就是要愛同志、愛朋友、愛同事、愛人民。真正的愛心就表現在幫人一把,在別人需要時,奉獻自己的力量。

要想得到別人得不到的東西,就得付出別人不願付出的東西。

(四)互助原則

互相關心,互助互惠,是人際交往的客觀需求,生活中,每個人都難免有困難,需要他人幫助;工作中,也需要在各自的職位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合作。互相幫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人有難,眾人相幫;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相互幫助就是要樂於幫助別人,別人有困難需要幫助時一定要熱情幫助。互助互惠,一個不願意幫助別人的人,很難要求別人自願幫助他。互相幫助不是互相利用,互相利用不是踐行真誠和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