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當取其長,做事先審其害

論人當節取其長,曲諒其短;做事必先審其害,後計其利。

上一句是教我們:評論他人要選取他的長處,婉轉體諒他的不足。

「論人當節取其長」,「節取」這個詞出自《左傳》,意思是不因為一件事物的惡而舍棄其善,可以取其善的部分,充分發揮每一件物品的作用。對人也是如此,不能因為人有缺點而全盤否定,抑制他的長處。天生我材必有用,哪一件物、哪一個人沒有可取之處呢?求全責備不過是暴露自己的膚淺刻薄罷了。

「曲諒其短」,「曲」是委曲婉轉的意思,「曲諒」就是指即使面對犯錯誤的人,甚至惡人,不僅要能夠體諒包容,還要顧及他的尊嚴,態度要柔和,不能直截了當。用刻薄的言語傷害他的自尊心,或者矜持傲慢,都會讓對方難以接受我們的善意。

下一句教我們:做事要先看事情的危害,而後再考慮可能的利益。凡事都有利有弊,或者利多弊少,或者利少弊多,或者利弊各半,都要理智分析取舍,盡力彌補弊端,最大限度地利益大眾。這一句重點在「先」與「後」兩個字。《大學》說:「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利害是事物的兩個方面,有大有小,有遠有近,有真有假,只有依據聖賢的教導,用智慧分辨,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目光短淺、感情用事往往把利當成害、把害當成利,當然難以作出正確的取舍。本末倒置、次序錯亂,做事情怎麼可能成功呢?

這句格言充分體現出古代賢人待人的厚道仁慈以及處理事情、解決問題的真實智慧。能夠這樣待人處事,還有什麼人不能相處?還有什麼事情不能解決?又怎麼還會有衝突、障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