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條頭陀行者所應遵守的規則,即
  一、納衣,又名糞掃衣,即拾人丟棄不用的破布洗淨之後縫納為衣;
  二、三衣,又名但三衣,即但著僧伽梨、郁多羅和安陀會等三衣,不用其餘的長衣。(以上二衣,屬於衣服。)
  三、乞食,又名常乞食,即自行乞食,不敢受他之請待與僧中之食;
  四、不作餘食,即午前一度正食之後,不更作二度以上的正食,二度以上的正食叫做餘食;
  五、一坐食,又名一食,即午前一度正食之後,不更作小食,餅果粥等叫做小食;
  六、一揣食,又名節量食,即於一食中,節制其量,不可恣意飲啖。(以上四種屬於食事。)
  七、阿蘭若處,華譯遠離處,或空閉處,即住於遠離人家的空閉處;
  八、塚間住,即住於墳墓之處;
  九、樹下坐,即坐在樹下;
  十、露地坐,即樹下猶有庇蔭,去而住於露天之地;
十一、隨坐,即有草地即住,不必樹下露地;
十二、常坐不臥,即常趺坐而不橫臥。(以上五種屬於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