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十一善心所之。此又名勤,即對修道、為善勤劬不懈。《成唯識論》曰:『勤為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精者不雜,進者不退;勇而無惰,悍而無懼。精進是修善斷惡,勤於為惡者正是顛倒,不名精進。見《成唯識論》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