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 p1448

顯揚一卷三頁云: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說:有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受緣。

二解瑜伽三卷七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又云:觸作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三解瑜伽三卷十六頁云:數可為身之所證得,故名為觸。

四解瑜伽五十五卷二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觸作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五解瑜伽八十三卷十六頁云:觸者:謂於八聖支道,梵行所攝。

六解面唯識論三卷一頁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七解集論一卷五頁云:何等為觸?謂依三和合,諸根變異,分別為體;受所依為業。

八解五蘊論二頁云:云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九解廣五蘊論四頁云: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

十解俱舍論四卷三頁云:觸、謂根境識和合生,能有觸對。

十一解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性。此有三種。謂樂順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

十二解界身足論上二頁云:觸云何?謂觸、等觸、現觸、已觸、當觸、是名觸。

十三解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觸云何?謂觸、等觸、觸性、等觸性、已觸觸類,是名為觸。

十四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觸、謂根境識和合生,令心觸境,以能養活心所為相。順樂受等、差別有三。

十五解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七頁云: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心所則心。或有說觸則根境識。為止彼意,顯心所非心。別有觸體,與心相應。又為止他疑故。謂或有疑:眼觸乃至身觸,名三和合。是義可爾。彼根境識俱時生故。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云何可爾。所以者何?意根、過去,意識、現在;法或三世、或離世故。今欲決定顯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以互不相違,共生一果,名為和合。非唯俱起名和合故。由此因緣,故作斯論。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答: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無觸不因三和合故。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故世尊說:苾芻當知,有意界,有法界,有無明界。無明觸所生受所觸故;無聞愚夫、便執有,執無,或執有無。此中有意界者:謂過去意界。有法界者:謂三世法界。有無明界者:謂現在無明界。無明觸等者:謂於無我事愚。便執有者:謂起常見。便執無者:謂起斷見。或執有無者:謂起斷常見。脅尊者言:此中意說:於自體愚,名無明界。彼無間滅六識身,名意界。爾時心心所法,所於轉者,名法界。無明觸等,如前說。問:五識相應觸,由現在根境識有,名三和合觸;是義可爾。意識相應觸,根在過去,境或未來,識在現在。云何名三和合觸?答:和合有二種。一、俱起不相離名和合,二、不相違同辦一事名為和合。五識相應觸,由二和合,故名和合。意識相應觸,由辦一事和合,故名和合。所以者何?如五識根,境現在所有作用,如是意識根境異世作用亦爾。是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以根境識,同辦一事,故名和合。非以俱起不相離故,名為和合。如此三法,隨在何時,皆能展轉辦一事故;盡名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