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神、護法神之堂,設佛殿東邊。

《南禪規式》曰:「或曰:『宋國土地、祖師二堂在法堂左右。』義堂云:『但隨宜處立之,不必於法堂左右也。」

《敕修清規·住持章·念誦》云:「侍者隨住持到祖堂、土地堂、大殿燒香禮拜。」

《三隱詩集·拾得錄》云:「於土地堂壁上書語數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