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有「正法、像法、末法」:為「正法時期、像法時期、末法時期」的略稱。又稱「正像末三時」或「三時」。亦即將佛法住世之時期劃分為正法、像法及末法三個時期。如果將歷代佛法的施行,分為教(教義)、行(實踐)、證(開悟)三方面來衡量,則正法時期即指教、行、證具現的時期。像法時期是雖無得證者,但仍存教、行的時期。至於末法時期則是僅存教法而缺乏行、證的佛教衰微期。經過此三時期之後,即進入教、行、證均無的法滅時代。

關於正法、像法的時限,諸經論有四說,即:(1)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2)正法一千年,像法五百年;(3)正法、像法皆五百年;(4)正法、像法皆一千年。

但對末法的年限為一萬年此點則無異議。又,一般多采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