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十八物

所謂比丘十八物,又稱頭陀十八物,即是指古代大乘比丘日常生活中所使用常隨身攜帶的十八種物品,又稱為道具,一般以十八物為主要代表。這十八種物品通常有:一、楊枝;二、澡豆;三’、三衣;四、瓶;五、缽;六、坐具;七、錫杖;八、香爐;九、漉水囊;十、手巾;十一、戒刀;十二、火遂;十三、鑷子;十四、繩床;十五、經;十六、律;十七、佛像;十八、菩薩像。《梵網經》卷下中說:「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兩翼。」

下面本文就此十八物作簡要介紹。

1、楊枝:即齒木,為用來磨齒刮舌以清除口內污物之用的木片。

《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記載:有諸比丘不嚼楊枝,口臭食不消。有諸比丘,與上座共語,惡其口臭,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應嚼楊枝。嚼楊枝有五功德,消食、除冷熱蜒唾、善能別味、口不臭、眼明。」

由此可見,在古印度,佛陀提倡嚼楊枝是一種很衛生的觀念,主要是為了以這種方式保持口腔清潔,去除舌苔、口臭。

2、澡豆:指由大豆、小豆、豌豆等磨成的粉末,為沐浴、洗滌時所用。

《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記載:「有諸比丘浴時,出外以背揩壁樹木,還入水灌傷破其身。佛言:不應爾。聽用蒲桃皮、摩樓皮、澡豆等諸去污物。」這是說佛陀在世時,有比丘洗澡以水無法完全洗淨身體,便以背與樹皮摩擦去垢而受傷,佛陀便授其用澡豆去污。

《有部毗奈耶雜事》中記載:諸比丘芻以湯洗時,皮膚無色,佛言:以膏油摩。彼便多塗膩污衣服。佛言:以澡豆揩之。

3、三衣:是指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即:僧伽梨、郁多羅僧、安陀會。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由於三衣依規定須以壞色(濁色,即袈裟色)布料製成,故又稱為袈裟。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人聚落衣、高勝衣,為上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又稱九條衣。據說有一次,釋尊覺得天氣很冷,擔心比丘的衣物不夠保暖,因此有大衣的製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塊布縫成的,因此准於以上二衣,也稱為九條。

(2)、郁多羅僧:是專為掩蓋上半身而披的,規定可用七塊布疑縫成,因此准於上述,也稱為七條,即上衣、中價衣、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製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規定用五塊布縫成,掩蓋腰部以下。由於它的作法,後來也稱為五條,

4、瓶:指淨瓶,《釋氏要覽》中說:「淨瓶,梵語軍遲,此雲瓶。常貯水,隨身用以淨手。」即以陶或金屬等製成,用以盛水的器具。又有分裝飲用水之「淨瓶」與洗手用之「觸瓶」之分。

5、缽:又稱應量器,為比丘乞食盛裝食物的用具。

佛陀在建立佛教初期,為了去除弟子們對金錢財物的貪執,所以規定只許乞食物,以資身命,不許蓄積金銀財物。而每次出去托缽乞食,不許過七家。若過七家還乞不到食物,那今天就餓肚子。所以佛門有句話說:修慧不修福,羅漢托空缽1

6、坐具:梵文為尼師壇,意譯為敷具、鋪具、坐臥具、坐衣、襯臥衣、隨坐衣。略稱具。即坐臥時敷於地上或臥具上之長方形布。系為防禦地上植物、蟲類以保護身體,避免三衣及寢具之污損。

7、錫杖:又作聲杖、嗚杖,頭部掛環的杖,步行時,環振動出聲,以警策路上的蟲類;或乞食之時,振動錫杖,代替敲門,使人聞知;或為年老者扶身之用。於後世則成為法器之一。或於施主家門口托缽時,以振錫。

8、香爐:炷香招請諸佛的器具。亦為佛前與佛壇之三具足、五具足之一,常與花瓶、燭檯一齊供養於佛前。

9、漉水囊:又稱濾水羅、漉囊或漉袋,指用於濾過水中之蟲的布囊。

按照經佛經記載,漉水囊的種類不是一樣的,「其濾物有五種,一謂方羅,二謂法瓶,三君特迦,四酌水羅,五謂衣角」。其中,「方羅」是用細密絹布製作的方形過濾器,長度大約一至三尺,也可以根據需要決定大小;「法瓶」是布薩時用來盛香湯及香水的瓶子;「君持迦」就是澡瓶;「酌水羅」是把濾水器放在勺面上,在舀水時使水過濾;「衣角」是用一柞手大小的方形密絹,係在瓶口上或放在缽盂中,以便濾水。

漉水囊在使用過之後,還必須把它再放人水中,輕輕地擺動,以使沾在絹布上的小蟲,重新回歸到原水中上。

10、手巾:拭手的布,也包括拭面巾、拭身巾、拭腳巾等。

11、刀子:即僧人用於裁衣、剃髮、剪爪等的刀子,《僧史略》中說:「及持澡罐、漉囊、錫杖、戒刀、斧子、針筒,此皆為道具也。」由於系戒律所聽許,故又稱戒刀。 另外,把戒加在刀的前面,是提醒出家人要嚴守戒律。

12、火燧:打火的器具。

13、鑷子:拔鼻毛或拔刺的用具。

14、繩床:繩制的床,又作坐床、坐禪床,便於比丘坐臥,安坐禪觀。在印度多為長方形,坐、臥兩用;中國、日本多稱為椅子。

15、經:佛所說的經典。

16、律:即戒本。

17、佛像:為供養而隨身攜帶之。

18.菩薩像:為供養而隨身攜帶之。

又,關於此十八種物的分合,有異說。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下所出如前;勝莊《梵網經菩薩戒本述記》卷下(末),開三衣為三,合經與律、佛像與菩薩像各為一;義寂《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則除楊枝和澡豆,開三衣為三,以成十八種。

以上十八物,除了在生活中具有實用價值之外,在佛教中還具有一定精神意義。在《大乘戒疏雲》中,對上面十八種物,所表的法是這樣說的:

1、楊枝:用淨口業。

2、澡豆:以淨身業。

3、三衣:除三毒。

4、瓶水:滌意業。

5、缽:一缽知足,以離邪業。

6、坐具:以安五分法身。

7、錫杖:以豎賢聖標幟。

8、香爐:香表戒德氣馥,爐表持戒堅固。

9、濾水囊:是救生之慈行。

10、手巾:以除無慚愧之垢。

11、刀子:用降伏四魔。

12、火燧:表慧光以破無明癡暗。

13、鑷子:用拔煩惱之根。

14、繩床:表坐法空之座。

15、經律:以闡明大乘心宗。

16、佛像:以表如來之極果。

17、菩薩像:以表大士之妙用。

總的來說,十八物為大乘比丘所應護持,污其一則犯輕垢罪。其中又有重中輕三品,即離三衣為舍墮,是重垢;離缽為突吉羅,是中垢;其餘為輕垢。此中,小乘比丘僅用六種,即三衣、缽、坐具、漉水囊,此六種通稱比丘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