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止觀者應調五事

修止觀者,質言之,即調五事也。

一、調食

食之時義大矣!昔有一人遇佛,問曰:「世皆稱佛一切智人,佛嘗說法明何義耶?」佛時適行乞食,乃曰:「吾明一切眾生,咸依食住。」其人笑曰:「眾生依食,疇不知者!明此便為一切智耶?」佛曰:「汝雲疇不知者,汝知食有幾種?」其人不能酬答。佛遂為說食有四種: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也。酒餚茶飯等類皆為段食;衣具、男女等類亦為觸食。要之、食者以能滋養精血、資益神識為義。或妄貪其味,或徒適其興而不顧將有大患之踵其後,以頹喪其身意、昏擾其心知也,故必當有以調融之。

調食物:苑舍器服,今皆不論,而專就段食以言之:一、宜勿食激刺奮興之物,若淫藥、毒藥、嗎啡、鴉片、各種煙酒,乃至茶醋等類之可以成嗜癮者。二、宜勿食辛腐穢濁之物,若植物中之蔥、韭、蒜諸物,及各種臭腐物,與諸動物之血肉等,食之能令身口臭穢心氣昏濁。三、宜勿食堅硬粗澀之物,即食之積滯而不易消化諸物。此上三種食物,唯遇不能得適宜食物時,或病時暫取為醫藥,或有特殊方便作略,斯用之耳。四、宜選食軟淨和厚之物,俾實收滋養精血、資益神識之效。

調食量:食若過飽,則氣急身滿,血脈不通,令心胸閉塞,行坐不安;食若過少,則身羸心懸,令意慮不固。故當食如其量,使身心不飢虛、不脹悶也。

調食時:最宜者惟日中一食,於早間稍食粥,廢止暮食。如未能者,以廢晚食為宜,或廢早食亦可。又未能者,中食三次,須定時刻以為常准。除此三時之外,稍飲清水止渴,無論何物,略不入口,斯為至要!

二、調睡

睡非善法,乃身心昏昧沉略之形況。然在未獲禪定力者,人之身心限於消息之生氣,稟於遺傳之習慣,若不安眠熟睡晏息數時,身肢疲睏、頭目低垂而性靈亦忽忽若亡,故當有以調之。

調睡時:每夜當以能安睡四小時為限。如四小時不能睡足,則由常人習慣睡七八小時者漸求損減,由六小時以至五小時、四小時可也,睡當以中夜間,黎明前一二小時間,當起身就床上靜坐為宜。

調睡法:將睡之先,當就床上收斂放心,寬身舒氣,靜坐片時;然後右脅吉祥而臥,令心明靜,神氣清白。

經云:「初夜後亦勿有廢,無以睡眠因緣令過一生空無所得。」此之謂也。

三、調身

飲、食、衣、藥、行、住、坐、臥,皆調身也,今且就行、住、坐言之,使動止皆合律儀而不亂。

調身行:行有二種:一者、行走,於行路時,須端直其頭項肩背腰尻諸部,令全身正相支拄而不傾不斜不俯不仰,兩肩下垂,隨勢微掉,兩目從鼻下注,兩足安徐行之。二者、行動:即運動身之全部或部分,作為一切事時是也。要使不失行住坐時姿勢,隨作何事,使全身調製得宜耳。

調身住:立時須前後左右無所偏倚是。

調身坐:坐有二種:一者、常坐,即於尋常椅幾等座上隨時之坐法,要令百體四肢各安其相當之部位,不失威儀為是。二者、禪坐,後另詳之。

經云:「進止有次第,粗細不相違,辟如善調馬,欲住而欲行。」此之謂也。

四、調息

息不相續,便成隔生,故息者命之依。調息得宜,卻病增健,體舒心廣,美意延年。佛法有修「安那般那觀」者,且能了脫生死煩惱,悟道證真,超凡入聖。安那般那,即調息是。

調鼻息:息之呼吸出入,當令由鼻而不由口,可使空氣中粗濁物不吸入肺,一也;可使氣息徐徐由鼻而頸而胸而腹,二也。故除發聲受食之時,常應緘閉其口,舌舐牙根上腭,務令氣息出入盡皆由鼻。

調氣息:息有粗細之相,可分為四:最粗者為風相,即於鼻中出入覺有聲者是也;次粗者為喘相,即息出入時覺結滯不通利者是也;次粗者為氣相,無聲無滯而猶覺粗重者是也;最細者乃真為息相,不聲不滯不粗,出入綿綿,若存若亡,乃能胸虛腹實,情悅神怡。如覺有前三粗相時,當開口用想吐濁氣令盡,再閉口徐徐吸清氣,用心想送至丹田,再送至足跟,充滿全身;然後再開口用想吐盡之。如三遍或至七遍,即可調粗入細。此法於晨間日初出時,可向東方常行之。

調體息:日常於行住坐臥時,常調細息,徐徐出入,綿綿存亡,用心下注丹田、足踵,充遍週身,內徹骨髓,外達皮毛,久之能使身輕力健。

五、調心

孟子曰:「為學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老子曰:「僨驕而不可系者,其惟人心乎!」佛曰:「當善調心,如調劣馬。」又曰:「制心一處,無事不辦。」故當調製其心,毋令放逸。

調昏沉浮躁心:人心常有二種之不調相,未用功修習者,殆皆莫免:不輕躁浮散,即昏昧沉悶是也。此當用觀念安心靈於胸間,遇昏躁時,力提正念安心正處。

如未能即見成效者,當用對治之法:浮躁、則用觀念安心丹田、足踵,昏沉、則用觀念安心鼻端、髮際;浮沉患止,即復安心胸間。如是久久修習,則心靈常惺惺寂寂,收在腔子中矣。

調歷緣對境心:所歷之緣,謂行、住、坐、臥、動作、言談之六種緣是。所對之境,謂眼、耳、鼻、舌、身、意所對之色、聲、香、味、觸、法之六種境是。於此六緣、六境歷對之時,應常細心觀察,我今何為行、住、坐、臥、動作、言談?我今何為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知法?如由癡惑、貪嫉、嗔恨而起之不善無明事,即應止息舍離;若非癡惑、貪嫉、嗔恨而起之善利有益事,然後勤勇進行。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