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執和法執帶來的障礙

【法界中有十,不染污無明,治此所治障,故安立十地。復次,應知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於諸菩薩是染污。】

在一真法界當中,由淺入深,有十種不染污的無明,有十種的遮障。十地菩薩為了對治這十種遮障,所以安立了十地,這個十地是就著破除遮障而安立的。這十種無明,在小乘來說,它是不染污的,在大乘是染污的。這是因為他人生的目標有所不同:聲聞人對生命的目標,他是以趨向偏空涅槃為目標,所以他對於積功累德、廣度眾生、成就萬德莊嚴的佛果,沒有好樂,沒有這樣的規劃。所以就著偏空涅槃來說,這十種障礙是不障礙的,因為他只要斷除我執就可以了,他不要斷除法執,因為法執不障礙偏空涅槃。

但是身為菩薩就不同了,因為菩薩所設定的目標,是要成就萬德莊嚴的佛果,所以說這十種障礙,包括我執障礙、法執障礙,對菩薩來說就是障礙,就必須要破除,因為你的目標是這樣設定的,你就有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障礙是每一個人要面對的,逃避也沒有用的,逃避到最後還是要面對。我們對障礙,第一個要了解:障礙不是外面來的,「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是我們心中的妄想、顛倒引生的。內心的障礙,在唯識學上說有二種障礙:一種是我執所帶動的煩惱障,一種是法執所帶動的所知障。

所以我們在破障的時候,這個空觀,也是有我空跟法空的差別。我空觀的空,是空掉你內心的自我意識,空掉你內心當中、在平等心中,你捏造了自我;你捏造了自我,你也順便捏造了對方的那個人相;你在平等法界當中,你就自己想像自我跟對方的對立,然後就產生煩惱、產生罪業,這個罪業就招感果報,所以追根究底,是消滅心中的自我意識。

所以我空觀它會破除煩惱,所以修習我空的目的,是會讓你產生寂靜安樂,它是偏重斷惡。但是法空觀不同,法空觀是對因緣法的了解產生障礙,這是屬於一種相的執取。比如說生死相、涅槃相、雜染相、清淨相、增加相、減損相。所以法空觀,我們所要了解的是:從生滅的、增減的、垢淨的對立,把它會歸到心性,知道這整個對立,是一念心所變現的,他的內心是沒有真實的體性,叫自性空的,是心的一體二面的東西。所以我空觀是成就寂靜安樂,法空觀是成就萬德莊嚴。

所以你的法執愈重,就會障礙你修習善法、度化眾生;你的我執太重,就障礙你心中的寂靜安樂。這二個是不同的。不過從修學中,我們可以了解:這個觀照力,佛法的意思就是要你修「舍」,棄舍的舍,而不是叫你「得」。我們一般人都是愈追求,好像你愈滿足;但是佛法意思就是,你舍掉自我意識、舍掉法的對立,你就得到大安樂。所以這個地方值得我們去思考,佛法是先舍,然後才有所得,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