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的相攝之法

【原文】

《屍迦羅越六方禮經》:弟子事師有五事:一、當敬難之;二、當念其恩;三、所有言教隨之;四、思念不厭;五、從後稱譽之。

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當令疾知;二、令勝他人弟子;三、令知已不忘;四、有疑悉解;五、欲令智慧勝師。

《僧祇》:師度弟子者,不得為供給自己故度人出家者, 得罪。當使彼人因我度故,修諸善法,得成道果。

《四分》云:「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意;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想。」准此兒想,應具四心:一、匠成訓誨;二、慈念;三、矜愛;四、攝以衣食。

如父想者,亦具四心:一、親愛;二、敬順;三、畏難;四、尊重。敬養侍接,如臣子之事君父。故《律》云:如是展轉相敬重,相瞻視,能令正法便得久住,增益廣大。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第十·師資相攝篇第九

【大意】

《屍迦羅越六方禮經》:弟子以五種事侍奉師長:一、應當尊敬師長;二、應當憶念師長恩德;三、師長所有言教應當隨順;四、應當常常思念師長而不厭倦;五、在背後應當稱譽師長。

師長教導弟子,也有五種事情:一、應當讓他快速知曉佛法道理;二、使其勝過他人弟子;三、令弟子學過的知識不忘記;四、弟子有疑問都能夠為其解答;五、想讓弟子的智慧勝過自己。

《僧祇律》:師父度弟子,不應該為了讓弟子供給自己而度他出家,這樣會得罪過。應當讓弟子因為我度化的原因,修諸善法,得成道果。

《四分律》說:「和尚看弟子,應該像自己的兒子一樣;弟子看和尚,應該像自己的父親一樣。」因此,和尚對弟子像兒子一樣,就應該具足四種心:一、匠成訓誨教導;二、慈悲顧念;三、憐愛珍愛;四、供給衣食。

弟子對自己的和尚像父親一樣,也應該具足四種心:一、親近愛護;二、尊敬順從;三、敬畏恭順;四、尊重敬仰。弟子應該恭恭敬敬地去侍奉接待師父,就好像大臣與兒子侍奉自己的君主和父親一樣。因此《四分律》中說:如果師徒之間都能夠像這樣輾轉互相敬重,互相瞻視照料,能夠使正法久住,增益廣大。

【注】

《屍迦羅越六方禮經》:亦稱《屍迦羅越六向拜經》、《六方禮經》、《羅越六向拜經》等。佛教經典。東漢安世高譯。一卷。本經謂釋迦摩尼教化長者子屍迦羅越,告其每日向六方禮拜的意義。經內以東、南、西、北、下、上,分別配比父母與子女、師父與弟子、夫與妻、朋友間、主與僕、俗人與出家人的關係,提出處理這些關係的若干準則。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遺書亦有收藏。參見《佛教大辭典》

矜愛:憐愛、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