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談《心經》

(一)

《心經》,發揮三世諸佛所證之菩提涅槃,一切眾生本具之真如佛性,十方如來度生之要道,凡百行人作佛之良謨。文簡而義豐,詞約而理著。普令上中下根,同得一超直入如來地,於諸經中,最為第一。雖只二百六十字,而六百卷大般若甚深義理,包括罄盡。良以如來智慧,自在無礙,隨彼當機,廣略適宜。廣之則罄海墨而莫盡,略之則覓一字而叵得,令彼聞者,各得實益。末世眾生,根機陋劣,常持此經,依之修習,自可空五蘊而證諸法實相,離顛倒而得究竟涅槃。以故古之名人,每每誦至數百萬遍者,以其為總持諸法之法門故也。

夏慧華居士,次子叔夔,姿性聰敏,熱心公益,素抱不為良相,必為良醫之志。於北平協和醫學校,為學生會會長。民十五年,年二十七,病亟將終,問其父曰,《心經》不生不滅,作何解說。居士諭之曰,此示吾人心之本體,如太虛空,無相無形,非空非有,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居生死而不垢,證涅槃而不淨。生相尚無,滅從何有。能悟此理,堪名佛子。雖然,談何容易,汝且一心念佛求生西方,迨至華開見佛,證無生忍時,始為分證此不生不滅之心體。從茲進修,直至三惑淨盡,二死永亡,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時,方為究竟證此不生不滅之心體。切不可以聞名為親證,不求往生,以致長劫沉淪,莫由出離也。未久即逝。

彼平生於佛法絕未措懷,臨終問此,殆有宿根歟。蒙居士開示,縱不往生,亦可以作來生入道之緣,較彼沒世不聞者,奚啻天淵懸殊也。

居士因此欲流通《心經》最顯豁詳明之注,冀初機悉能領會。范古農居士,令印明弘讚法師之《心經添足》,又為校其字句。因付排令印若干卷,施諸淨侶,以結法緣而資超薦。留板兩付,以備永永續印。所願見聞受持者,同以甚深觀智,照見蘊空,親證此不生不滅之心體,而度一切苦厄也。(《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下《心經添足重刊流通序》)

【註釋】

《心經》,發揮三世諸佛所證的菩提涅槃,一切眾生本具的真如佛性,十方如來度生的要道,一切修行人作佛的良謀。文簡而義豐(廣),詞約而理著(深)。普令上中下根,同得一超直入如來地,在諸經之中,最為第一。雖然只有二百六十個字,而六百卷《大般若經》的甚深義理,包括究盡。實在因為如來智慧,自在無礙,隨當機眾生,廣說略說,都很適宜。廣說,竭盡大海般的墨水,也不能說盡;略說,求覓一字也得不到,令聽聞到的人,各自得到真實利益。末世眾生,根機陋劣,常持此經,依此修習,自然可以「照見五蘊皆空」而證得諸法實相,「遠離顛倒夢想」而得到究竟涅槃。所以古來名人,每每有誦到幾百萬遍的,因為《心經》是總持諸法之法門的緣故。

夏慧華居士,他的次子夏叔夔,天姿聰敏,熱心公益,平素抱著「不為良相,必為良醫」的志向。在北平協和醫學校,做學生會會長。民國十五年,二十七歲,病重將要臨終,問他的父親說:《心經》中的「不生不滅」,是什麼意思。居士告訴他說:這是顯示我們心的本體,如太虛空,無相無形,非空非有,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居生死而不垢,證涅槃而不淨。生相尚且沒有,滅相又從何而有。能悟此理,方才名為佛子。雖然如此,談何容易,你暫且一心念佛,求生西方,等到華開見佛,證無生法忍之時,才是分證到這個不生不滅的心體。從此進一步修行,直到三惑淨除,二死永亡,圓滿菩提,歸無所得的時候,方才是究竟證到這個不生不滅的心體。千萬不可以聞名當作親證,不求往生,以致長劫沉淪,沒辦法出離。不久,他就往生了。

他平生對於佛法,絕對沒有在意,臨命終時,問到《心經》的意思,莫非是宿世有善根嗎?承蒙居士開示,縱然不往生,也可以作為來生入道的因緣,比起那些終身沒有聽聞的人,何只天淵懸殊。

夏慧華居士因此想要流通《心經》最明瞭通達,詳細簡明的註解,希望初學人都能領會。范古農居士,令他刻印明朝弘讚法師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添足》,又為這本書,校對其中的字句。交付排印若干卷,佈施諸位清淨法侶,以結法緣而資助超薦亡靈。留下兩付刻板,以預備永遠續印。祈願見聞受持者,同以甚深觀智,照見五蘊皆空,親證這個不生不滅的心體,而度一切苦厄啊!

(二)

詳夫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此無差別之心,虛靈洞徹,澄湛常恆,即寂即照,非有非空,絕凡聖之名稱,無生滅之幻象。離心緣相,故情識莫能測度,超文字關,故語言未可形容。

然如來智慧廣大,於法自在,善以語言,顯示離言之道,而且廣略適宜,各臻圓妙。是以大般若廣約佛法眾生法,以明心法,有六百卷之多。

此經略約心法,以明佛法眾生法。文僅二百六十字,而十法界因果事理,無不畢具。以約攝博,了無遺義。若約而言之,則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二句,復為全經樞紐。再約而言之,只一照字,便可法法圓彰,法法圓泯,彰泯俱寂,一真徹露。觀自在菩薩先得我心,我等可不隨學乎。誠可謂如來之心印,大藏之綱宗,九法界之指南,大般若之關鍵,義不可思議,功德亦不可思議。故古今受持讀誦者,遍於宇中,著述宏揚者,多難勝數也。

然理雖甚深,詞須逗機,否則契理而不契機矣。季和駱居士,知見圓融,文字活潑,欲令初機易知,故為白話淺解,說理極其透徹,措詞唯取通方。大雲先載,悅可眾心,書冊續刊,永傳遍界。光庸劣無能,曷勝景仰,謹為序引,以助流通雲。(《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三《心經淺解序》)

【註釋】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這個沒有差別的心,虛靈洞徹,澄湛常恆,即寂即照,非有非空,斷絕一切凡聖的名稱,沒有任何生滅的幻象。離開心識所緣之相,所以凡夫情識不能測度,超越文字,所以語言不能形容。

然而如來智慧廣大,於法自在,善巧地用語言,顯示離開語言的法道,而且廣說略說,適合恰當,各自圓滿微妙。所以《大般若經》廣泛約著佛法、眾生法,來顯明心法,有六百卷之多。

這部經是簡略約著心法,來顯明佛法、眾生法。經文只有二百六十個字,而十法界的因果事理,沒有不完全具備的。以簡約收攝廣博,沒有一點漏遺之義。如果約略來說,那麼「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這二句,又是全經的樞紐中心。再約略來說,只一個「照」字,就可以法法圓滿彰顯,法法圓滿泯亡,彰顯與泯亡全都寂滅,一體真如徹底顯露,觀自在菩薩先得到我們的真心,我們難道不是要跟隨學習嗎?實在可以說是如來的心印,大藏經的綱要宗旨,九法界的指南,《大般若經》的關鍵,經義不可思議,功德也不可思議。所以古今受持讀誦的人,週遍天下,著述宏揚的人,多的數不完。

然而義理雖然很深,詞句必須契合時機,否則就契理而不契機了。駱季和居士,知見圓融,文字活潑,想使初學人容易了知,所以作了白話淺解,說理很是透徹,用詞只取通俗易懂。《大雲》佛刊上先為登載,眾人歡喜讚悅,這本《心經淺解》,永遠流傳,週遍法界。我平庸無能,不勝景仰,寫個序文來幫助流通。

(三)

此大士以己所照見五蘊皆空之相示人也。

色,為五蘊之首,故先詳言之。

言色不異空者,以色雖有形相可見,乃是幻妄之相。以深般若智照之,當體了不可得,有如虛空。

不但色當體了不可得,而空亦了不可得,故又云空不異色。此恐人認世間空為色空之相,謂空亦無有實際可得,亦如色之了不可得。良以空亦是世間法,雖無形相,而其空洞虛豁,猶有空相。五蘊中,色蘊之空,不是虛空之空,故隨即曰空不異色。乃是圓離空相之空,故曰空不異色。謂此空之空,亦如色之了不可得,不可認為空洞虛豁之空。

又恐不了,又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謂色即是空之不可得,空即是色之不可得。此之色空,是寂照雙彰雙泯,色空雙即雙離之色空也。若見及此,自可親證真如佛性。

色蘊既如是,受、想、行、識之四蘊,可以例知,故不再說,只雲亦復如是。

五蘊既如是,一切法亦然。故又曰此五蘊皆空之相,為一切諸法之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當體如是,不必約凡聖生佛配說。以本無有生,何由有滅,及與垢,淨,增,減乎哉。

是故諸法空相之中,無色、受、想、行、識之五蘊,無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無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無眼界(眼下略去識字),乃至無意識界之六識,是無六凡界法。

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是無十二因緣流轉門,亦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是無十二因緣還滅門,是無緣覺界法。

無苦、集、滅、道是無聲聞界法。

無智,智為六度末後之一度,是無菩薩界法。

亦無得,得即菩提,涅槃,是無佛界法。

有將色不異空之空,作真空實相解者。粗看頗似順,詳審似未圓。何以故,既無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之世間六凡界法。又無四諦、十二因緣、智、得出世間之四聖界法。一切凡聖諸法皆空,何得不空世間之空乎。

由其凡情聖見均無,故能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由其無所得故,故能心無罣礙、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也。

此法,乃三世諸佛究竟成佛之法,以諸法空相中,無此凡聖生佛等法,故能從凡至聖,修因證果,圓證此法。譬如作屋,為取其空,方能住人。若其不空,人何能住。由空而方可真修實證。若其不空,則無此作用矣。

以深般若智中,不見此種情見之相為無,切不可誤會以不修為無。若以不修為無,則破壞諸佛正法,必定永墮阿鼻地獄,宜詳審思之。

光之此說,容有不合前人處,其大旨不至大悖佛經。亦可作見峰見嶺,見仁見智之一種所見耳。(《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復周孟由問心經色不異空四句書》)

【註釋】

這是觀音大士以自己所照見的五蘊皆空之相開示他人。

色:是五蘊之首,所以先詳細說明。

「色不異空」:色雖然是有形相,眼睛可見,卻是幻妄之相。以甚深般若智來觀照,色當體了不可得,有如虛空。

不但色當體,了不可得,就是空,也了不可得,所以接著又說「空不異色」。這是恐怕他人認為世間頑空,為色空之相,就說:空也沒有實際可得,如同色一樣了不可得。實在因為,空也是世間法,雖然沒有形相,而這個空洞虛豁,還有一個空虛之相。五蘊中,色蘊的當體空,不是虛空的頑空,所以隨即說:「空不異色。」這是圓離頑空之相的當體空,所以說「空不異色」。是說這個頑空的當體空,也如同色法一樣,了不可得,不可認作空洞虛豁的頑空。

又恐怕我們不明瞭,又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意思是說,色法沒有自性,當體是空,不可得;當體空,就是色法無自性,不可得。此處所說的色、空,是寂體照用雙雙彰顯,雙雙泯亡,色空雙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雙離(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色空(即與離。事理不二叫做即,事理差別叫做離)。如果見到這個道理,自然可以親證真如佛性。

色蘊既然是如此,受、想、行、識的四蘊,可以比例推知,所以不再宣說,只是說「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五蘊既然是如此,一切法同樣是如此。所以又說:這五蘊皆空之相,為一切諸法的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當體如是,不必約著凡夫聖者,眾生佛陀來配位而說。因為本來沒有生起,又哪裡有滅亡,以及與垢染、清淨、增多、減少的道理呢?

所以,諸法空相之中,沒有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沒有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沒有眼界(「眼」字下面略去一個「識」字),乃至無意識界的六識,這是沒有六種凡夫境界的法。

「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是沒有十二因緣流轉門;「亦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是沒有十二因緣還滅門,這是沒有緣覺境界的法。

「無苦、集、滅、道」是沒有聲聞境界的法。

「無智」,智是六度最後一度,是沒有菩薩境界的法。

「亦無得」,得就是菩提、涅槃,是沒有佛境界的法。

有人將「色不異空」的空,當作真空實相來解釋。粗看好像很順眼,詳細審察,似乎不夠圓滿。為什麼呢?既然沒有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的世間六凡界法。又沒有四諦、十二因緣、智、得,出世間的四聖界法。一切凡聖諸法皆空,怎會不空世間的頑空呢?

由於凡情、聖見都沒有,所以能夠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由於無所得故,所以能夠「心無罣礙,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啊!

這個心法,是三世諸佛究竟成佛的大法。因為諸法空相中,沒有這些凡夫聖者,眾生佛陀等法,所以能夠從凡夫到聖者,修因證果,圓證這個空法。譬如作房屋,是為了取得其中的空間,才能夠住人。如果房屋中沒有空間,人如何能夠住進去。由於空,才可以真修實證。如果不空,就沒有這個作用了。

在甚深般若智觀之中,不見種種情見之相,說無色、無智、無得等,千萬不可以誤會,認為不修就是無。如果將不修認為就是無,那麼破壞諸佛正法,必定永墮阿鼻地獄,應該詳細審察思考啊!

我的這個說法,可能有不符合前人所講的地方,其中大旨,不至於有很大違悖佛經的地方。也可以作為側見成峰,橫看成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一種角度的見解罷了。

(四)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四句,最難領會。諸家所注,各攄所見。

依光愚見,色當體不可得,空豈有空之實際可得乎。下二句,重釋上二句之義。實即色與空,均不可得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即是照見五蘊皆空。五蘊既皆不可得,即是真空實相,故曰是諸法空相。此諸法空相,故無生、滅、垢、淨、增、減,及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及智慧,與涅槃耳(涅槃,即得字之實際)。

唯其實相中,無此凡聖等法,故能從凡至聖,修因剋果。譬如屋空,方能住人。若其不空,人何由住。由空,而方可真修實證。若不空,則無此作用耳。

切不可誤會,誤會,則破壞諸佛正法,以理為事,是名邪見,不名知法,宜詳思之。

然光此說,容有不合古德處,其大旨不至大悖佛經,亦可作見峰見嶺之一種所見耳。(《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復念佛居士書》)

【註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四句,最難以領會。諸家的註解,各自抒發表達自己的見解。

依我的愚見,色法當體不可得,空法哪有空的實際可得呢?下面「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句,重新解釋上面二句的含義。實際上,就是色法與空法,都不可得罷了。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就是「照見五蘊皆空」。五蘊既然都不可得,就是真空實相,所以說「是諸法空相」。因為「諸法空相」,所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以及「無受、想、行、識、行(五蘊);無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無色、聲、香、味、觸、法(十二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十八界);無苦集滅道(四諦);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十二因緣);無六度(沒有明顯經文,義理包含其中),無智(智慧);亦無得(涅槃)(涅槃:就是「得」字的真實含義)。」

只有在實相之中,沒有這些凡聖一切法,所以才能夠從凡夫到聖人,修習因行,剋證果德。譬如房屋是空,才能夠住人。如果房屋不空,人如何住進去呢?由於一切法空,方才可以真修實證。如果不空,就沒有這個作用了。

千萬不可以誤會,誤會了,就破壞諸佛正法,以實理當作幻事,這名為邪見,不名為明白佛法,要好好詳細思惟。

然而我這個說法,也許有不合古德的地方,其中大綱宗旨不至於有很大違悖佛經的地方,也可以作為橫看成嶺,側看成峰的一個角度的見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