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言隨煩惱者,或無別體,惟是煩惱分位差別,或有別體,性是煩惱同等流類,故名為隨煩惱,其數二十。
  一、忿 忿者,依對現前逆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此即瞋恚一分為體。
  二、恨 恨者,由忿為先,懷惡不舍,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三、惱 惱者,忿恨為先,追念往惡,觸現逆境,暴熱狠戾為性,能障不惱,多發凶鄙粗言,蜇螫於他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四、覆 覆者,於自作罪,恐失利養名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此以貪癡一分為體,恐失現在利譽是貪,不懼當來苦果是癡。
  五、誑 誑者為獲利益,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此亦貪癡一分為體。
  六、諂 諂者為罔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不任師友真正教誨為業。此亦貪癡一分為體。
  七、憍 憍者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生長雜染為業。此以貪愛一分為體。
  八、害 害者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九、嫉 嫉者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戚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十、慳 慳者,耽著財法,不能惠舍,秘吝為性,能障不慳,鄙澀畜積為業。此亦貪愛一分為體。
   此十各別起故,名為小隨煩惱。
  十一、無慚 無慚者,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
  十二、無愧 無愧者,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
   此二遍不善故,名為中隨煩惱。
  十三、不信 不信者,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懈怠所依為業。
  十四、懈怠 懈怠者,於斷惡修善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設於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十五、放逸 放逸者,於染不防,於淨不修,肆縱流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即以懈怠及貪瞋癡四法為體。
  十六、昏沉 昏沉者,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毘缽舍那為業。
  十七、掉舉 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為業。
  十八、失念 失念者,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即以念及癡各一分為體。
  十九、不正知 不正知者,於所觀境證解為性,能障正知,多所毀犯為業。此以慧及癡各一分為體。
  二十、散亂 散亂者,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此八遍於不善及有覆無記之二種染心故,名為大隨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