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舍離: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一、智淨相者 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舍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舍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二、不思議業相者 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