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舍心所】為唯識宗十一善心所之一,略稱為舍。指遠離惛沈、掉舉的躁動,住於寂靜,而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的精神作用或狀態。此舍於五蘊門中為行蘊所攝,故稱行舍,以別於受蘊所攝之受舍。《成唯識論》卷六載,此心所具有平等、正直、無功用等三種作用。然此三作用實為一念中之三用,僅就其顯著而立其先後之別而已。此為精進三根上分位假立之法。見《成唯識論》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