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定的梵語三摩地,譯曰正定,《成唯識論》曰:『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令心專注是心力恆時凝聚,不隨所緣流散,故心力專注是其自性,由心定之故,明智即生,此即其業用。散亂之心,不能生定,亦無所依之智。見《成唯識論》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