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佛陀宣說華嚴經之五種目的,即;(一)正為,佛說華嚴經,乃為不思議乘菩薩說,而不為餘眾生說。(二)兼為,佛說華嚴經,兼為未悟入之眾生,因聽聞而能起信佛法、薰成佛種。(三)引為,佛因權教菩薩不信受圓融之法,故以三乘之名,寄十地之位,引導其起修,以漸顯圓融之法勝。(四)權為,諸菩薩權巧示現二乘之人於法會中,以顯明小乘根機者亦可悟入華嚴一乘圓頓之法。(五)遠為,一切凡夫、外道,闡提等皆有佛性,今雖不信受,然尚知有法可謗,以其知有法,故將來必當信受。 p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