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像法時代之末期。像法系為正、像、末三時之第二時,其教法運行狀況相似於正法時代,故稱像法。為有教、行二法而無證果之時代。依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所載,正法住世五百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末法住世一萬年。又據西方要決後序(大四七·一一○上):「夫以生居像季,去聖斯遙。」或謂像季系直指末法時代。 p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