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司灶火之伴類也。世作火番,謬矣。」

《虛堂愚禪師淨慈後錄·謝執事上堂》云:「火伴得人。」

宋龔熙正《續釋常談》云:「古木蘭詞云:『出門見火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