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聞如是: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是時,賢者舍利曰:「請諸比丘聽說法,上亦好、中亦好、竟亦好,有慧、有巧、最具淨除至竟說行,聽從一增至十法,聽向意著意,聽說如言。」諸比丘從賢者舍利曰:「請願欲聞。」舍利曰:「便說從一增起至十法,皆聚成無為。從苦得要出,一切惱滅。

「第一一法,行者竟無為但守行。

「第二一法,可思惟意不離身。

「第三一法,可識世間麁細。

「第四一法,可棄憍慢。

「第五一法,可著意本觀。

「第六一法,多作本觀。

「第七一法,難受不中止定。

「第八一法,可成令意止。

「第九一法,當知一切人在食。

「第十一法,當證令意莫疑。

「是行者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兩法,行者竟無為當有意亦當念。

「第二兩法,可增行止亦觀。

「第三兩法,當知名字。

「第四兩法,可舍癡亦世間愛。

「第五兩法,當除不愧不慚。

「第六兩法,難定兩法不當爾爾。

「第七兩法,當知當不爾爾。

「第八兩法,可求盡點,不復生點。

「第九兩法,可識人本何因緣在世間得苦,亦當知何因緣得度世。

「第十兩法,當自證慧亦解脫。是為行者二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證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三法,行者竟無為事慧者,亦聞法經,亦當觀本。

「第二三法,當思惟。慾念,定不欲但念,亦不欲亦不念。

「第三三法,可識。欲有,色有,不色有。

「第四三法,可舍。欲愛,色愛,不色愛。

「第五三法,可舍。本三惡,貪慾惡、瞋恚惡、愚癡惡。

「第六三法,可增。無有貪慾本、無有瞋恚本、無有愚癡本。

「第七三法,難受。相定相、定止相、定起相。

「第八三法,可作。三活向,空、不願、不想。

「第九三法,可識。三痛,樂痛、亦不樂亦不苦痛。

「第十三法,自證慧不復學。從本來,亦往生,爾無所應除。是為行者三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是有持慧意觀。

「第一四法,行者竟無為天人輪。好郡居,依慧人,自直願,宿命有本。

「第二四法,增行。四意止,自觀、身觀、內外身觀,莫離意知著意,離世間癡惱。痛、癢、意法亦如觀身法。」

「第三四法,可識。四飯,摶飯、樂飯、念飯、識飯。

「第四四法,可舍。四蛘,欲蛘、意生是蛘、戒願蛘、受身蛘。

「第五四法,可減。四失,戒失、意是失、行失、業失。

「第六四法,可增。四成,戒成、意是成、行成、業成。

「第七四法,難知。四諦,苦諦、習諦、盡諦、受滅苦諦。

「第八四法,令有四黠。苦黠、習黠、盡黠、道黠。

「第九四法,可識。四相識,少識、多識、無有量無所有不用識知、多知無有量知無所有不用智知。

「第十四法,自證。一法身當知、二法意當知、三法眼當知、四法慧當知。是為行者四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是有持慧意觀。

「第一五法,行者竟無為。五種斷意。何等五?道弟子有道信有根著本,無有能壞者,忍辱亦仙人,若天、若魔、若梵,亦餘世間耶?亦無有匿無有態,真直如有身行,意著道慧同行。身亦少病安善,如應持腹行。身不大寒不大熱,無有恚時和令消飲食噉,令身安調,發精進行。有瞻精進方便,堅得好法,意不舍方便,寧肌筋骨血幹,盡精進不得中止,要當得所行。行慧從起滅慧得道者,要不厭行直滅苦。是五種斷意。

「第二五法,可增行德者。五種定。行道弟子,是身自守得喜樂,澆漬身行,可身一切無有一處不到喜樂,從自守樂。譬慧浴者,亦慧浴弟子。弟子持器,若杅若釜。澡豆水漬,已漬和使澡豆著膩,內外著膩不復散,從漬膩故。道行者亦如是,是身自守愛生樂,漬和相近相著,身一切無有不著,從自守喜樂。道弟子,是五種定,是上頭行。

「亦有道弟子,是身已定喜樂,澆漬身行,可身一處無有不到從定喜樂,譬阪頭泉水池,亦不從上來、亦不從東、亦不從南、亦不從西、亦不從北,但從泉多水潤生遍泉水,為泉澆漬,無有一處不到水冷水。道弟子行如是,是身定喜樂,澆漬身行,可遍身一切無有不到,從定喜樂。道弟子是五種定,是為第二行。

「亦有道弟子,是身不著愛著樂,相連至到相促相可,遍一切身到不喜樂。譬如蓮華水中生水中長,至根至莖至葉,一切從冷水遍澆漬遍行。道弟子身亦如是,從無有愛樂澆漬,可一切身遍從無有愛樂。道弟子,是五種定,是為第三行。

「亦有道弟子,是身淨意,已除受行成行,身中無有一處不到從淨意除意。譬如四姓亦四姓子,白[疊*毛]若八丈九丈,人頭足遍裹身遍,無有不到從白[疊*毛]淨[疊*毛]。如是道弟子,是身淨意除意已有行,一切身無有不到已覆淨意除意。道弟子,是五種定,是為第四行。

「亦有道弟子,受身觀諦,已熟念、熟居、熟受,譬如住人觀坐人、坐人觀臥人。道弟子行如是,受行相思惟熟受,以熟受、熟念、熟事、熟受。道弟子是五種定,是為第五行。

「第三五法,當知五種,一為色受種、二為痛受種、三為想受種、四為行受種、五為識受種。

「第四五法,當舍五蓋,一為愛慾蓋、二為瞋恚蓋、三為睡眠蓋、四為戲樂蓋、五為悔疑蓋。

「第五五法,可當減。五心意釘。若學者不信道,疑不下不可不受,如是心意一釘為未舍,不受道法教誡故。亦如有學者在道散名聞慧者同學者,持惡口向喙勤意離嬈侵,若有道名聞者慧者同學者,持惡口向喙勤意離嬈侵,如是是為五心意釘未舍。

「第六五法,當增道。五根,一為信根、二為精進根、三為意根、四為定根、五為慧根。

「第七五法,難受。五行得要出。若道弟子熟受道,不念愛慾,意不著欲、意不可欲、意不止欲、意不度欲,意縮、意惡、意不起、意不用、意卻、意穢不用惡。譬如雞毛亦筋,入火便縮皺不得申。如是見道弟子,行堅意不念愛慾,便不用愛慾,便不可愛慾,意不墮愛慾,意便縮,意便縮意不起,便出念道。欲行已出,意生意堅,意不意出意解,意不縮意不惡意起,意無所礙無所用,意安隱,為意行故熟行故。

「若復生從愛慾因緣結惱憂,念為已從是解止不著得離,不復從是因緣痛癢行。如是行者,從欲得度,瞋恚不瞋恚,侵不侵,色不色。若道弟子,堅意不復念身,已堅意不念身,便不欲身、不可身、不住身,意不墮愛慾便惡意起。譬道弟子,如雞毛筋,入火便縮便皺不得申。道弟子亦如是,已見堅不復念身,意不可身、意不著身、意不度意,縮意惡意不起,自守生止惡,可惡念無為。欲度身念度,身為無為,意勸意可,意止意度,意不縮意不惡,意便申念無所礙無所用,意隱止,從行熟行故。

「若從身因緣,生罪惱憂,緣生罪惱憂已,從是解止不著度,不復從是因緣更痛。道弟子如是,從身得要出。

「第八五法,令生起道,五慧定,道德者無所著無所供從,是一慧內自生。

「是定恆,人不能致,慧者可。如是二慧內起生。

「是定從一向致得猗得道行,如是三慧內起生。

「是定見致樂行受亦好,如是四慧內起生。

「是定從是定自在坐自在起,如是五慧內起生。

「第九五法,當知五解脫,若學者道說經從道聞,亦慧人說從慧人聞,亦同學者聞,已如說聞知法義行、已解法便解義、已解義便受、已受便喜、已喜身樂、已樂便意定。定意如有知如有見,已如知見便卻不用,已不用便不著,已不著如便得解脫。是行者一解脫。

「已行者得住未正意,得正意未定意,得定意未解結,得解結未得無為,便致無為。或時佛亦不說經,慧者同學者亦不說經,但如聞如受竟便自諷讀。是行者二解脫。

「或時佛亦不說經,慧者同學者亦不說經,但如聞法如受法,具說學者。是行者三解脫。

「或時佛不說經,學者但如聞如受法,獨一處計念,若如聞如受法具諷讀,便如應解如法解,是行者四解脫。

「或時不如聞不如受,亦不計念,但從行取一定相熟、受熟、念熟,行已受定相熟、受熟、念熟、行熟,隨便如法,便如應解,便如法解。已如應解,已如法解便可生,已可生便哀生,已哀生便身樂,便身知樂已樂意便止,便如有知有見便悔,已悔便不欲,已不欲便得解脫,行者五解脫。若道行者,得是止,得是行,意未得止便止,意未定便定,結未盡便盡,未得度世無為便得度世無為。

「第十五法自證知,一不學陰、二不學戒、三不學定、四不學慧、五不學度世解脫。是學者五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六法者,竟無為。不共取重,等身行止在佛慧同學者,是法不共取重,從是得愛、從是得敬,可意已得愛、已得敬行,聚合不諍訟,一向行定致忍,等口言、等心行,所有戒行,不犯、不穿、不緩、不藏、不失。為有道者可具足行,如是輩行戒者,我亦戒者,當應比共慧者同學者,所求道要厭者,但行直滅苦,如是輩我亦如是輩,應比共慧者同學者,是法不共取重,亦若所有利法致從法得,一切所得在隨器中,如是利當為同學共,無有獨匿,是法不共取重。為從是愛得敬得可意,已得愛、已得敬、已得可意、已得行,得合、得聚,不諍不訟。一心行定,從是致忍。

「第二六法,護行六共居,眼見色亦不喜亦不惡,但觀行意正知。耳鼻口身意法觀,亦不喜亦不瞋,但觀止意不忘。

「第三六法,可識。六內入,眼內入,耳鼻口身意內入。

「第四六法,可舍。六愛,眼更愛,耳鼻口身意更愛。

「第五六法,可減。六不恭敬,一為不恭敬佛、二為不恭敬法、三為不恭敬同學者、四為不恭敬戒、五為惡口、六為惡知識。

「第六六法,可增。六恭敬,一為恭敬佛、二為恭敬法,三為恭敬同學者,四為恭敬戒,五為好口,六為善知識。

「第七六法,難受。六行度世,若有言:『我有等意定心,已行已有。』復言:『我意中瞋恚未解。』便可報言:『莫說是。何以故?無有是。已等心定意,已行已作已有,寧當有瞋恚耶?無有是。何以故?有等心定意,為除瞋恚故。』

「二為若行者言:『我有慈意定心,已作已行已有,但有殺意不除。』可報:『不如言。何以故?已慈心定意,已行已作已有,寧當有殺意耶?無有是。何以故?已有慈意定心,為無有殺意。』

「三為若學者言:『我有喜心等定意,已行已作已有,但意不止不可。』報言:『莫說是。何以故?無有是,已有等意定心,已行已增已有,寧不定不可耶?無有是。何以故?等意定心,為除不可不定故。』

「四為若學者言:『我有觀定意,已行已作已有,但愛慾瞋恚未除。』可報言:『莫說是。何以故?已有觀定意,便無有愛慾瞋恚。』

「五為若行者言:『我無有疑,但意不能。』可報言:『莫說是。何以故?解要無有疑故。』

「六為若行者言:『已得定意已足,但意往念識。』可報:『不如言,無有是,亦不應是念得定。意無所念已足,復意行念識,無有是。何以故?意已得度者,不應復念。』

「第八六法,當令有六念,一為念佛、二為念法、三為念同學者、四為念戒,五為念與、六為念天。

「第九六法,當知。六無有量,一為見無有量、二為聞無有量、三為利無有量、四為戒無有量、五為事無有量、六為念無有量。

「第十六法,證自知。六知,一神足、二徹聽、三知人意、四知本從來、五知往生何所、六知結盡。是行者六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七法,行者竟無為。七寶,一為信寶、二為戒寶、三為愧寶、四為慙寶、五為聞寶、六為施寶、七為慧寶。

「第二七法,可行。七覺意,一為意覺意、二為分別法覺意、三為精進覺意、四為可覺意、五為猗覺意、六為定覺意、七為護覺意。

「第三七法,當知。七有,一為不可有、二為畜生有、三為餓鬼有、四為人有、五為天有、六為行有、七為中有。

「第四七法,可舍。七結,一為愛慾結、二為不可結、三為樂有結、四為自憍慢結、五為邪結、六為癡結、七為疑結。

「第五七法,可減。惡人七法,一為不信、二為無有愧、三為無有慙、四為無有精進、五為忘意、六為不定意、七為無有慧。

「第六七法,增慧。七慧者法,一為信、二為愧、三為慚、四為發精進、五為守意、六為定、七為慧。

「第七七法,難受知。七識止處,有色身異身異相。譬如或人中、或天上,是為一識止處。

「有色若干身一想。譬如天上天,名為梵,上頭有,是為二識止處。

「有在色處,一身一想。譬如天名為自明,是為三識止處。

「有無有色處行者,一切從色度滅恚念無有量行止。譬如天名為空,是為四識止處。

「有無有色處行者,一切從空得度,行識無有量止。譬如天名為識,是為五識止處。

「有不在色行者,無有想亦不離想。譬如天名為無有想,是為七識止處。

「第八七法,行令有定意。一為直見、二為直念、三為直語、四為直法、五為直業、六為直方便、七為直意。

「第九七法,當知。七現恩,一為若道行者,意在佛信入道根生,住無有能壞,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天、若魔、若梵亦餘世間行者。二為持戒守律攝戒,出入成畏死罪,持戒學戒。三為有好知識,有好同居,有好自歸。四為獨居不二共牽行、牽身、牽意。五為持精進行,堅精進行,不舍道法方便。六為意計,寧身肌筋骨血幹壞,但當所應行者發精進。七為有瞻者堅行者,不舍方便者,道法行應得已未得,精進不得中止,守意行最意持行自久行久說意不忘。七為念慧行知生滅得慧意。是為七現恩。

「第十七法,當令有證。一有法、二有解、三知時、四知足、五知身、六知眾、七知人前後。是行者七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

「第一八法,行者為增本行,未得慧法八因緣。何等八?一為若行者依受教誡行,亦依慧者同學者,是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為一法因緣。

「已依佛亦餘慧者同學者,得時時聞微法經,是增本行,不得本慧便得本慧。是為二法因緣。

「已聞法,卻身卻意,從是本行因緣,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三法因緣。

「已聞法,精進行,從是增本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四法因緣。

「守意行盡力,自久作久說,慾念得念,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五法因緣。

「受語亦如受法行,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六法因緣。

「樂法樂行,數說經,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七法因緣。

「知五陰增減見行,若是色,若是色習,若從是色得滅,是痛癢思想生死識,是識是從是識得度,是增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為八法因緣。

「第二八法,可行得道者。八種道,一為直見、二為直念、三為直語、四為直法、五為直業、六為直方便、七為直意、八為直定。

「第三八法,當知八世間法,一為利、二為不利、三為名聞、四為不名聞、五為論議、六為稱譽、七為樂、八為不樂。

「第四八法,可舍。一為不直見、二為不直念、三為不直語、四為不直法、五為不直業、六為不直方便、七為不直意、八為不直定。

「第五八法,可減。八瞢瞢種不精進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意噉食。』已行不得多可噉食,便念:『今日自不得多可意噉食,身羸不能坐,當傾臥便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當自知不自知。是為一瞢瞢種不精進道。

「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多可意噉食。』自得多可噉食,自意念:『我為朝得多可噉食。』便自念:『朝得多可噉食,為我身重,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傾臥。』便臥。無有度世方便,所應得不得,所應解無解,所應自知不自知。是為二瞢瞢種。

「或有時行者,或時應出行道,便意生:『我為應出行道,我不能出行道,不能受教誡行,令我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當得未得,當解未解,當自知未自知。是為三瞢瞢種。

「或時行者,晝日行道。意計:『朝行道來,念身羸不能坐行,令我傾臥。』便傾臥。無有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四瞢瞢種。

「或時行者,應好行,便計:『我應好行,我不能行,不能奉受教誡,令我須臾間傾臥。』便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及者不及,應解者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五瞢瞢種。

「或時行者計:『我朝以行道,已身羸不能坐,令我傾臥。』已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得不得,應解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六瞢瞢種。

「或時行者,已得病苦,便念:『我已苦得病,身羸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傾臥。』便傾臥,無有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七瞢瞢種。

「或時行者,適從病起,不久便念:『我為適從病起,身羸不能行坐,令我傾臥。』便傾臥,不求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八瞢瞢種。

「第六八法,行增道,八精進方便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噉食。』不得多可噉食,自意計:『我朝不得多可噉食。身輕能行坐,令我作方便。』未得令得,未解令解,未自知令自知。是為一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噉食。』便得多可噉食,便念:『已朝得多可噉食,身有力能前坐行,令我求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二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當出行意生:『我為應出,身不能行,亦不能受教誡行,令我教勅求方便。』為自作道方便,未得者致得,未解者致解,未自知致自知。是為三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已行道生:『我已行道來,不能自行道,不能奉事教誡,令我開所犯。』令有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四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應行便念:『我不能作行成教,或令我居前求方便。』便前行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五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盡行便念:『我已盡行,不能復行,成教誡,令我能得閉所犯。』便求方便所犯閉,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六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身有病苦極,便念:『我有病苦極,有時從是病死,念我須臾間求方便行。』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七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適從病起不久,便念:『身適從病起,畏恐病復來,今我居前求方便行。』便居前求方便行,未得得,未解解,未自知自知。是為八精進方便。

「第七八法,難受。八解脫。或時行者,內想色外觀色,若少好丑,所色自在知自在見,意想亦如有,是為一解脫。

「或時行道者,內思色外見色,是為二解脫。

「或時行者,淨解脫身知受行,是為三解脫。

「一切度色滅恚若干念不念無有,要空受空行,是為四解脫。

「一切度空無有,要識受行一切度識無所識有不用受行,是為五解脫。

「一切度無所有,不用無有想亦非無有想受行,是為六解脫。

「一切度無有想亦不無有想行,是為七解脫。

「滅想思身知受行,是為八解脫。

「第八八法,合有八大人念,何等為八?

「一為念道法,少欲者非多欲者。

「二為道法,足者。不足者,無有道法。

「三為道法,受行者。不受行者,無有道法。

「四為道法,精進者。不精進者,無有道法。

「五為道法,守意者。不守意者,無有道法。

「六為道法,定意者。不定意者,無有道法。

「七為道法,智慧者。不智慧者,無有道法。

「八為道法,無有家樂,無有家不樂。共居有家樂,共居無有道法。是為八大人念。

「第九八法,當知八法,知為何等?內想色、外見色少、端正不端正,得攝色,知自在亦自在見。意念計,是為一自在。

「內念色、外見色,見色不啻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二自在。

「內無有色想、外見色少,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三自在。

「內不念色、外見色不啻,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四自在。

「內念色想、外見色青,青色青明青見。譬如華名為郁者青,青色青明青見,如是內色想外見色青,青色青明青見。如是想,是為五自在。

「內知色想、外見色黃,黃色黃明黃見。譬如加尼華,最明色衣黃,黃色黃明黃見,如是內色想、外見色黃,黃色黃明黃見。如是想,是為六自在。

「內色想、外見色赤,赤色赤明赤見。譬如絳色華,亦最色絳衣赤,赤色赤明赤見。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見色赤,赤色赤明赤見,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七自在。

「內色想、外見色白,白色白明白見。譬如明星,亦最成白衣白,白色白明白見。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見色白,白色白明白見,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有如是想,是為八自在。

「第十八法。時知當自知,八無有著行者力。無所著行者愛慾見,譬如火,如是見知、如是見見,令愛慾念愛往,使慧意不復著,不著者,是為一力。

「四意止行已足,無所著者,是為二力。

「四意斷行已足,是為三力。

「四禪足行已具足,是為四力。

「五根行已足,是為五力。

「五力行已足,是為六力。

「七覺意行已足,是為七力。

「八行行已足,是為八力。是為行者八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九法,行者多行九意喜。何等為九?一為聞法喜、二為念喜、三為喜喜、四為樂喜、五為受猗喜、六為安喜、七為定喜、八為止喜、九為離喜。

「第二九法,精進致淨。何等為九?一為精進度致淨、二為意度致淨、三為見度致淨、四為疑度致淨、五為道道致淨、六為慧見如淨、七為見慧愛斷度致淨、八為斷種、九為度世。

「第三九法,當知九神止處。何等為九?有色象神止處,若干身若干想非一。譬名為人,亦一輩天。是為一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若干身非一一想,譬天名為梵,意命上頭致。是為二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一身若干想,譬天名為樂明。是為三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一身一想,譬天名為遍淨。是為四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不受想不更想,譬天名為無有想。是為五神明止處。

「有無有色神止處,一切度色滅恚不可不念,若干身無有量空受行,譬天名為空慧。是為六神明止處。

「有不色神止處,一切竟度空,無有量識慧行意止,譬天名為識慧行。是為七神明止處。

「有不在色神止處,一切從識慧竟度、無所有慧受行度,譬天名為無所念慧。是為八神明止處。

「有無有色神止處,一切從無所欲慧竟度,無有思想亦不得離思想受竟止,譬天名為無有思想亦不離思想。是為九神明止處。

「第四九法。當拔九結。何等為九?愛慾為一結、瞋恚為二結、憍慢為三結、癡為四結、邪見為五結、疑為六結、貪為七結、嫉為八結、慳為九結。

「第五九法。當滅九惱本。何等為九?若行者有欲施惡、施令不安、施令侵,亦念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一惱。

「若行者,已有作惡,已施惡、已不安、已侵亦餘惡已施,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二惱。

「若行者,後復欲施惡、欲施令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三惱。

「若行者有親厚,有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復生惱,是為四惱。

「若行者有親厚,有者已施惡、已施不安、已施侵、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五惱。

「若行者有親厚,後復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六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助行者恐不相便,欲施安、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從是生惱,是為七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欲助行者不相便,已施安、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生,從是生惱,是為八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為行者恐不相便,已助、已安、已解侵亦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令不相便者令安,從是生惱,是為九惱。

「第六九法。當思惟除九意惱。何等九?或時行者,是為我令亡、令我他有、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已施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一。

「或時行者,是為我令我亡、令我有他、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見作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二。

「或時行者,是為我令亡、令我有他、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會作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三。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已施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四。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為見作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五。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為會作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六。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已作持是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七。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見作持見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八。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欲作持是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九。

「第七九法,難受。九依住。何等九?若行者得信依住,能舍惡受好,是為一依住;若行者意著行,舍不欲行,是為二依住;若行者起精進,舍不起精進,是為三依住;若行者閑處自守,舍不守,是為四依住;若行者能堪依住,如是依得住已得正校計,是為五依住;若行者舍一法,是為六依住;已舍一法便曉一法,是為七依住;已曉一法便受一法,是為八依住;已受一法便行一法,是為九依住。

「第八九法。起包九次定。何等九?意止初禪,為一定;從一次二禪竟,為二定;從二次三禪竟,為三定;從三次四禪竟,為四定;從四次禪竟空定,為五定;從空次竟度識,為六定;從識次竟度無有欲,為七定;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為八定;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為九定。

「第九九法。當知九不應時,人不得行,第九行不滿。何等為九?一或時人在地獄,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二或時在畜生,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三或時在餓鬼,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四或時在長壽天,福未竟,不令應得道。

「五或時在不知法義處,無有說者,不能得受,不令應得道。

「六或時在聾,不能聞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七或時在瘖,不能受,不能諷說,不令應得道。

「八或時在聞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九或時未得明者,無有開意說經,不令應得道。

「第十九法。自證知無滅。何等為九?一滅名字苦、二滅六入、三更樂滅、四痛滅、五愛滅、六受滅、七有求滅、八生滅、九老死滅。是為行者九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十法。多增道,能守法者、有救法者。何等為十?一者若有道弟子從如來受,隨信本生立,無有能壞者。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天、若魔、若梵、亦餘世間。

「二為淨戒行,攝守律,能曉行處,隨畏見罪見,如教誡學。

「三為有慧知識,有慧相隨,有慧相致。

「四為獨坐思惟,行牽兩制,制身制意。

「五為受精進行,有瞻有力,盡行不舍方便淨法。

「六為意守,居最意微妙,隨為遠所作,所說能念能得意。

「七為慧行,從生滅慧,隨得道者,要卻無有疑,但作令壞苦滅。

「八為受好語,如好法言隨行。

「九為喜聞法,喜聞法行,但樂數說法。

「十為所有同學者共事,能作精進身助。是為十救法。從後縛束信戒慧獨坐思惟,行者精進意慧,受好言欲說經,身事如等不止,是名為救。

「第二十法。可作十種直。何等為直?一為直見,行者便邪見行得消;亦從邪見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見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二為直思惟計,消邪計;亦從邪計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思惟計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三為直言,消邪言;亦從邪言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言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四為直行,消邪行;亦從邪行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行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五為直業,消邪業;亦從邪業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業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六為直方便,消邪方便;亦從邪方便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方便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七為直念,消邪念;亦從邪念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念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八為直定,消邪定;亦從邪定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定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九為直度,消邪度;亦從邪度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度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十為直慧,消邪慧;亦從邪慧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慧因緣非一,若干好法得足具行。

「第三十法。當了知十內外色入。何等為十?一為眼入、二為色入、三為耳入、四為聲入、五為鼻入、六為香入、七為舌入、八為味入、九為身入、十為麤細入。

「第四十法。可舍十內外蓋。何等為十?一為內欲葢、二為外欲葢,具足,從是無有慧,亦無有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三為恚、四為恚相。設恚是亦葢,設恚相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五為睡、六為瞑。設睡是亦葢,設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七為惱、八為疑。設惱是亦葢,設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九為或淨法中疑、十為或惡法中疑,設淨法中疑是亦葢,設惡法中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第五十法。可令減十事惡行。何等為十?一為殺、二為盜、三為犯色、四為兩舌、五為妄語、六為麤語、七為綺語、八為癡、九為瞋、十為邪意。

「第六十法。行令多十淨行。何等為十?一為離殺從殺止、二為離盜從盜止、三為離色從色止、四為離兩舌從兩舌止、五為離妄語從妄語止、六為離麤語從麤語止、七為離綺語從綺語止、八為離癡從癡止、九為離瞋從瞋止、十為離邪意從邪意止。

「第七十法。難受。了十德道居。何等為十?一為已舍五種、二為六正道德、三為守一、四為依四、五為自解不復待解、六為已舍求、七為所求已清淨、八為身行已止、九為口語已行止、十為意行已止。意最度、慧最度、行具足,名為最人。

「第八十法。令竟十普定。何等為十?一為在比丘為地,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二為在行者比丘為水,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三為在行者比丘為火,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四為在行者比丘為風,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五為在行者比丘為青,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六為在行者比丘為黃,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七為在行者比丘為赤,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八為在行者比丘為白,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九為在行者比丘為空,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十為在行者比丘為識,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佛十力。何謂為十力?一者,佛為處處如有知,當爾不爾、處不處如有知,從慧行得自知,是為一力。

「二者,佛為過去未來現在行罪處本種殃如有知,是為二力。

「三者佛為一切在處受行如有知,自更慧行得知是,是為三力。

「四者,佛為棄解定行亦定知,從是縛亦知,從是解亦知,從是起如有知,是為四力。

「五者,佛為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是為五力。

「六者,佛為雜種無有量種天下行如是有知,是為六力。

「七者,佛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是為七力。

「八者,佛為無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是為八力。

「九者,佛為天眼已淨過度人間,見人往來死生如有知,是為九力。」

「十者,佛為已縛結盡無有使縛結,意已解脫,從慧為行脫,見法自慧證,更知受止盡,生竟,行所行已足,不復往來世間,已度世,如有知,是為十力。

「第九十法,自證知十足學不復學。何等為十?一為直見已足,不復學直見。

「二者,直思惟計已足,不復學直思惟計。

「三者直言已足,不復學直言。

「四者,直行已足,不復學直行。

「五者,直業已足,不復學直業。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復學直方便。

「七者,直念已足,不復學直念。

「八者,直定已足,不復學直定。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復學直得度世。

「十者,直慧已足,不復學直慧。是為學行者百法法百說。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所上說學者聽說法,上說亦淨,中說亦淨,已竟要說亦淨,有利有好足具淨竟行已見,是名為十報法,如應是上說,為是故說。」

舍利曰已說竟,諸受著心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