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無心殺生也有罪報

三、作已不積罪。即本來無有殺生之心,但無意中誤殺眾生。

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有些外道認為只要腳下踩死生靈就有罪業。而佛教認為,如果沒有殺生之心,無意中踩死生靈沒有罪業。當然,這並不是沒有任何過失,還是有一些微小的過失,正因為這個緣故,佛陀在戒律中要求比丘在夏天必須安居,不能隨便出遊。

《正法念處經》中說,有五種因緣,雖然殺死了眾生,但是沒有殺生的罪業:一、在走路時,無意當中踩死一些蠕蟲、螞蟻等;二、無意當中扔石頭、鐵器等,結果砸死了其他眾生;三、醫生在治病的過程中,為了利益病人給病人開藥,病人因為這個藥而斷命;四、父母出於好心,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不小心打到孩子的要害之處,結果孩子因此而斷命;五、自己沒有殺蟲的心,但在生火的時候,有些蟲飛到火中而死去。在這五種情況下,因為自己沒有殺生的心,所以雖然斷了眾生的命,但是不會得殺罪。

雖說在無有殺心的情況下不得殺罪,但從有些佛教的公案來看,即使無心殺生也有罪報。佛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以前有一個守衛,他每天晚上都要在野外巡邏。有一天晚上,他一邊巡邏,一邊揮舞寶劍隨意砍路邊的茅草。當天恰好有一個商人路過這裡,因為他身上帶了許多錢財,不願意被別人發現,便藏在路邊的草叢裡。守衛在砍茅草時,無意中用寶劍刺入商人的喉嚨,商人當場氣絕身亡。發現自己殺人後,守衛起初非常害怕,後來他發現商人身上有許多金銀財寶,心中又非常歡喜,便悄悄地將商人的尸體掩埋了,把錢財據為己有。從此以後,這個守衛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後來他娶了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兒。

這個人有每天睡午覺的習慣,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做了一個夢,見到自己殺的商人來了,並要走進自己的家門,他拚命阻擋,不讓商人進門,於是商人就進了鄰居家。從夢中醒過來後,他心中非常不安,就到鄰居家去看,發現鄰居家剛生下一個男孩,他心裡清楚:自己以前殺的商人來投胎了。從此他經常把自己的錢財分給鄰居,還像對待親兒子一樣對待鄰居的孩子。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因為天氣非常炎熱,鄰居家的男孩為他扇扇子,他身上出了許多汗,男孩便拿了一把刀給他刮汗,正刮到喉嚨時,這個人醒過來了,他的身體一動,刀尖就刺入了喉嚨。在臨死之前,他對家人說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並叮囑家人不要為他報仇,還把自己的財產都送給了那個男孩。

這個守衛本來沒有殺心,在無意當中殺了人,卻要以生命來償債,而且感受果報的方式也非常奇特——以前自己無意中用劍刺入別人的喉嚨,以後別人也無意中用刀刺入自己的喉嚨。所以因果報應實在是非常微妙。

其實,許多人感受果報的方式都和從前造業的方式相同。比如公交車燃燒,車上有二十七個人被活活燒死。我認為這些人以這種方式死去,也許就和他們以前的殺業有關,因為現在很多人沒有一點悲心,為了滿足口腹之慾,或者把魚蝦放在鍋裡活煮,或者把動物架在火上活活烤熟……很有可能是這些惡業現前了,所以這些人以這樣的方式死去。在去年的大地震中,許多人在巨大的恐懼中慘死,這也許就是令眾生感受巨大恐懼而死的果報。如果經常看這方面的資料,相信會對因果不虛的道理生起信心。

四、未積未作。如在夢中殺生。這種情況也沒有大的罪過。

以上我們介紹了殺業的四種情況。最後再次向大家強調:即使自己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劃者、中間是主要協商者、最後是唆使殺生者,無論口中言說,還是以眼神、手勢等暗示殺生,自己都會同樣犯殺罪。

不少人就是這樣積下殺業的,比如有些軍隊的首領,他們沒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殺害敵人;世間某些部門專門殺害眾生,這些部門領導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劃、協商、組織殺生。這些人的語言和行為都在積累殺業,雖然他們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從得到的罪業來看,與親自動手殺生沒有什麼區別。因此大家要特別注意,不要以這種方式積累殺業!

如果真正觀察起來,和上面講的軍事首領、殺生部門的領導一樣,許多人從事的工作都與殺生有關。我遇到過許多人,像婦產科的醫生(墮胎其實就是殺人)、畜牧局的員工、辦飼養場的人等,這些人在工作中,或者直接殺生,或者間接殺生,造了許多罪業,實在是很可憐。

殺生的果報非常可怕,蓮池大師曾說:生前殺生之人,一旦無常到來,就會立即墮入地獄,在地獄中感受鑊湯、爐炭、刀山、劍樹等種種痛苦,等到地獄的罪苦受完後,還要投生為畜生,以償還從前殺生的命債,還完了命債再轉生為人,那時也是多病而且短命。想想這些可怕的果報,我覺得這些人能改行就盡量改行,如果實在不能改行,一定要好好懺悔,否則不知道以後會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

今天我們講了許多殺業的道理,這些道理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通達。從表面上看,這些道理似乎很簡單,沒有中觀和般若那樣複雜,看一遍、聽一遍就基本上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真正在行持的時候,絕對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因果取舍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不要說一般的凡夫,甚至連聖者都不一定完全通達。法王如意寶在世時,凡是遇到因果取舍的問題,老人家顯現上都非常謹慎,一定要讓僧眾抉擇,從來不自己直接作決定。但現在有些佛教徒把因果想得過於簡單,在行持善法的過程中,稍微遇到一點挫折和不幸,就怨天尤人:為什麼我做了那麼多善事,現在還要感受這種果報?這就是不懂因果的表現。

每個人回顧過去的生活,都應該捫心自問:以前我有沒有造過殺業?現在應該如何懺悔?今後應該如何斷除殺生?實際上,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殺過生,有些人沒有故意殺過生,但無意中肯定殺過——夏天在草地上走時會踩死小蟲,開車時也會碾死、撞死許多小蟲……

雖然《正法念處經》中說:只要沒有殺心,即使殺了眾生也不得殺罪,但從剛才那個守衛的公案來看,即使無意殺生也要感受果報,而且這種果報非常可怕——要以自己的生命來償還。所以大家今後一定要慎重對待殺生這個問題,即使不敢在諸佛菩薩面前發誓:從此之後絕不殺任何眾生(因為對凡夫來說,無意中殺生是在所難免的),但也要發願不故意殺生,而且要努力懺悔以前的殺生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