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人生不幸福的因素

幸福美好的人生,是眾人夢寐以求的願望。古往今來,我們總認為,達到了外在的某個標準,如有錢、有權、或者有名,便會獲得幸福。但事實上,當達到這些標準時,也不一定真的幸福。

人因為偏愛於某一點,才覺得自己幸運或不幸。喜歡當官的人,一旦獲得官位,就會覺得幸運;假如沒有機會當官,那就是不幸了。希望成家的人,談上合適的對像,覺得幸運;找不到理想的對像,就覺得不幸。有的人覺得長壽是幸運的,縱然我們能夠活到兩百歲以上,但老態龍鐘,步履蹣跚,手腳失去了往日的靈活,感官也逐漸退化,生活沒有趣味。更傷感的是,假如我們的孩子、孫子死了,還要忍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淒苦,長壽也沒什麼幸運可言。也有的人覺得有錢是幸運的,如果買不到健康的身體,那就很不幸了。我們也認為考完試是幸福的,但如果碰到不極格也是不幸運的。

美國著名盲人女作家海倫·凱勒曾說:「假如給她三天光明,她就是最幸福的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因反抗種族歧視入獄27年,後來他在《回憶錄》裡說:「坐牢時每天曬半小時太陽,便是最幸福的事。」當然,如果他們的幸福觀成立,對照起來,絕大多數人每天都生活在幸福之中。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我們的眼睛可以看到光明,每天也可以曬半小時太陽,但並不是人人都有幸福的感覺。

佛教認為,建立幸福的人生,首先要消除不幸福的因素。

第一錯誤的認識,顛倒的觀念:如不信因果,胡作非為;或不了解無常,認為世間上一切東西都是永恆不變的,比如說執著這個色身,認為可以長生不老,永遠不變,每天去打扮它等。但其實,世間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是遷流變化的,我們這個色身亦是五蘊假合而成的,是非我、非我所、無常的,如《萬善同歸集》所說:「無常迅速,念念遷移,石火風燈,逝波殘照,露華電影,不足為喻。」這些都是說明人生無常的道理。

第二強烈的我執:以自我為中心,去面對世間的一切;或執著自己擁有的一切為我,如執身為我、執名為我、執財富為我等。我們要知道一切煩惱皆由 「我執」而起,正如《唯識述記》云:「煩惱障品類眾多,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故。」執著是痛苦的根源,是我們輪迴生死不得解脫的原因。我們想要自己的人生過得安樂,生命得到究竟的解脫,得大自在,就要破除對「我」和「我所」的執著。

第三貪瞋癡:從十二因緣來說,無明是貪瞋癡的根源,而無明是由過去的貪瞋癡煩惱所遺留下的問題,無明不破,惡習不除,則輪迴難出。假如我們讓這些煩惱支配自己的人生,就會害已害人,最終必將墮落三途,受苦不止。所以我們要勤修戒定慧,樹立起佛教的宇宙觀和人生觀,人生才會過得很幸福,才能在無上的菩提大道上不斷前進。

第四不善的行為:種不善因,招感苦果。這些都是造成人生不幸福的因素。假如希望擁有幸福的人生,就應該「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從因上去避免造作不善業,身口意三業都是向著好的、善的、積極的、利人的方面去努力,就不會有苦果。

既然金錢、愛情、權力、長壽等都不是究竟的幸福,那麼佛教的人生幸福是什麼呢?以下略舉幾點說明:

第一:良好心態

幸福的根本首先要有個良好的心態。一個人心地純善,平時多培養公德心,顧念大眾的利益,與人多結善緣,因緣具足,幸福自然指日可待。

第二:無所得、不受

世間的不幸,因為你在意了,才會對你構成傷害;世間的不幸,因為你在意了,才會對你構成傷害;假如你不在乎,天大的不幸也傷害不了你。所以要擺脫個人的情緒,正確認清人生的現實,觀諸法空、無所得,就能坦然的面對人生的不幸。

第三:學會謙虛

萬事成于謙虛,敗於驕矜,谿壑因為低下,所以能容納百川,成熟的稻子頭總是俯得更低,我們昂藏六尺之軀,生活在五尺高的天地之間,要學習謙下,要懂得虛懷,如大地之謙卑,才能承載萬物,成就萬事。

第四:廣種幸福之因

生活中多行十善事,行佈施喜舍,開發生命中幸福快樂的源泉,就能得到無窮無盡的幸福。

第五:學會知足

《佛遺教經》:「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一個貪得無厭的人,既使擁有再多的財富、再高的地位,總是不滿足,生不起幸福感;而知足者,卻能在極為簡單的物質條件中,得到滿足和快樂。

我們可以讓自己的生活充滿喜悅,我們也可以讓自己的生活豐富多彩。幸運與不幸的因緣因果,一方面從根本上消除造成人生不幸的原因,另一方面努力培植幸福人生的因緣,只有這樣才能究竟獲得幸福人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