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知邪見造的業最重最可怕

最嚴重的是第三種,邪執故重。所有業裡心力強,沒有對治,都還算是中品,最嚴重的就是邪知邪見,這個最可怕。

三、邪執故重——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前面的意樂故重、無治故重,都是屬於愚癡眾生,什麼都不懂。但是什麼都不懂還不算嚴重,有一種人產生邪惡的知見,他認為他懂,結果是邪惡的懂。

這種人基於邪惡的寺廟,邪惡的禮拜、祭祀,或者依止邪師,產生了邪惡的知見,把這種知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比方說恐怖攻擊,他們認為自己是有理想抱負的。他說:「我把某一個國家的人消滅掉能夠讓他們生天。」就是說,他造這個業時,是很堅固地執著,完全不後悔的。造業時,把所有的心力都放進去了,就像一個人撞牆壁時,他完全不踩煞車撞上去了,還加油門,這個業就非常難懺悔了!因為因地把業造得這樣重,這個勢力太強大了,這第一種。

第二種,「又作是心」,他還自己有一個論斷。他說:「這個雞鴨魚肉是上帝賜給我們的食物,雞鴨魚肉天下一道菜,你把它殺了,根本沒有過失。」這個邪見,「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這都是最重的。

殺業有四種差別,貪、瞋、癡、邪見,邪見最重。諸位!你們想想看,貪瞋癡哪一個業比較重?邪見當然最重了,但如果這個人不是外道,不是邪見,貪瞋癡哪一個業比較重?你們猜猜看。對!是癡。

比如說,這裡有一隻雞,我實在不想殺你,但是我實在很想吃你的肉,控制不了自己,把你給殺了,這是第一個貪慾;第二個,瞋。我也不想吃你,但是我看這隻雞不順眼,把它殺了,這個是第二重,中品;第三種是,我殺你是應該的,你本來就應該讓我殺的,誰叫你做一隻雞,你本來就是上帝賜給我的食物,我本來就應該殺你的,本來就是如此,癡。

但是這三個都還不是最可怕,最可怕是邪見——我必須把你殺了來祭祀某種天、某種神,還把這個執功德想!把錯誤的行為當功德想,就糟糕了!

所以四種差別,在《大智度論》上說,所有的業裡貪慾造的業是最輕的,瞋心其次,愚癡就是上品了,邪見就特別重。這是一個簡單的判斷方法,就是約著造業時的心態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