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法師品》裡的五種法師指的是什麼

我們看附表第二十六,<法師品>,這是流通分的第一品。這個地方有兩段。

一、解釋品目

此品明五種法師:一、受持;二、讀;三、誦;四、解說;五、書寫。四則是自行,解說一種是化他。法者,軌則也。師者,訓匠也。法雖可軌,體不自弘,通之在人。五種通經,皆得稱師。法師之稱,雖通佛世及佛滅後之弟子,但以佛滅後,受持宏通妙法者難,故本品多以佛滅後受持宏通之人,名為法師。

這一品講到<法師品>,它的法師指的是五種修行的法門,都可以稱為法師。

第一個法門,受持。這個是整個修行的基本功,叫做受持。蕅益大師解釋這個受,他說這個受是一種信,信力,一種信仰的力量。當然,大乘佛法的信一定是包括解,它不可能完全只是信,而是一種信解的力量。這個持,是一種念力,就是憶念不忘的一種憶持的力量。我們剛開始在學這個三週說法,知道會權入實的觀念以後,我們要對這種觀念產生信跟解,而且把它放在心中憶持不忘。這是基本功。這個受持是從前面跡門正宗分的學習而來的。

那麼受持完以後,接著呢?讀跟誦。你開始要怎麼樣?讀,就是看著經文來讀;誦,就是把經文背下來,做一個背誦。就是面對經文做一個淨法熏習。

第四個,解說。這個地方是指利他,為他人解說其中的義理。因為你替別人解說的時候,你也可以隨文入觀,某種程度也能夠自利,也能夠利他。

第五個,書寫。書寫就是手抄經文。

蕅益大師說,四個是自行。這四個是指受持、讀、誦、書寫,這四個是偏重在自利的功德。為人解說是偏重化他。這個是講五種法師。

淨界法師《妙法蓮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