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者如果遭遇到讒害和誣謗,不可嗔怨,不必計較。應該提起正念,深深地作如下的思惟:

第一:當知「因果昭昭,纖毫不爽」。「多行不義必自斃」。他昧著良心說假話,到頭來自有「因果」算賬;任他陷害就是了。

第二:蒙受不白之冤,可以消除你的宿業,使你了結一部分的前愆。《金剛經》說:「……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

第三:受誣謗時,要生起一個「認賬」的心理。因為今生他來譭謗你,可能是由於前世你譭謗了他。

第四:有云:「不受磨,不成佛」。橫逆來擾,受人謗毀,正可藉以磨煉修養的功夫。所謂:「真金不怕火煉」;修道者必須禁得住「考驗」。過去諸佛菩薩對於「割截身體,節節支解」的凌辱痛苦,尚能平心忍受;我等對此區區語言小事,安可不忍?

第五:自己若確有過惡,則更當虛心忍下;因為這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自己不知覺照,不知悔改;別人對我的抨擊,正是一面鏡子。可以發我深省,助我自新。我們對他道謝且不遑,更何敢起個怨尤的心念?

第六:經云:「四大本空,五蘊非有」。既無「人、我、眾生、壽者」的四相;又沒有「過去、現在、未來」的三心。那麼更向何處去安立這個「謗」法呢?

第七:佛云:「怨親平等,自他不二」;儒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既無有彼此之界線,更何勞是非之牽扯?

第八:儒云:「物必自腐,而後蟲生之」。又云:「仁者無敵」。可見「是非」之來,多半是因為我們自己的內部先有了問題。所以君子遇事,必知「反求諸己」、「盡其在我」,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