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與世事糾纏不清,一心眷戀世間八法的上師,應遠離之。

(二)擾亂自己的心意和損害修行覺受的友伴,應拋棄之。

(三)塵囂和煩惱甚重的寺廟和住所,應遠避之。

(四)以偷盜搶奪或欺騙的方式來謀生,應禁絕之。

(五)對自心和修行有損害的作業應舍棄之。

(六)對自體有害的物件及行為,應遠避之。

(七)對增進慾望和吝嗇的貪執,應斷舍之。

(八)使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的輕佻放逸行為,應禁絕之。

(九)沒有意義的行止作業,應避免之。

(十)隱藏自己的過失,宣揚他人的錯誤,應嚴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