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認為自己內心沒有問題,卻又常常生氣,常常難過。

我曾問過一個人:‘你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煩惱?’

他說:‘我自己沒有煩惱,都是別人讓我煩惱。’

實際上,是他自己有了問題,才引起人際的問題。

有次我坐在汽車上,車上另有其它四個人在高聲談話。其中一個問我:‘師父,我們吵成這樣,真對不起你。’我說:‘你們吵你們的,跟我沒什麼關係。’

其實,他們吵鬧,我全部聽到了。不過,內容既然是與我無關,聲音便不太重要。

後來有一個人跟我講:‘有些人怕吵,只要聽到我們吵鬧聲音,就厭煩生氣。’

看起來,生氣這件事好像是從外來的一種煩惱,其實,是自己本身的問題。 這都是缺乏教導,沒有人提醒他們不要輕易發怒。如果不是真正動肝火的生氣,有時還可以視為一種表達方式,可是如果是要對付、征服、壓制別人的想法,則需要反省檢討。

例如夫妻或朋友間的吵架,一方先吵,如果另一方吵得更凶、聲音更大,往往會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又例如一言不合就把對方打死,甚至只因為瞪了對方一眼就被殺死。這些殺人的人,始料未及會氣憤到動手殺人,他們大多是一時激動就控制不了自己而鑄下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