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購買有佛像標籤的香燭

賣香這件事,最容易培福,也最容易造罪業。製造粗劣、不潔淨的香,裝潢標新立異,把佛菩薩像印在說明書上,以及印在香盒上,又把佛菩薩像夾在香珠眼中。無知的人,競相購買,褻瀆的罪過,怎麼能說的清?

說明書隨便丟棄,這樣來追求經濟利益,恐怕這種人不但子孫滅絕,一口氣上不來的時候,恐怕永遠墮落於阿鼻地獄了。因為褻瀆佛菩薩聖像的事從他而起,使敬佛的人也獲大罪,況且毫無信心的人呢?上海某香店,一個香盒子上四面有五十幾尊佛,印光去年見到這個香,寫信給老闆,未得到他回信。

春天時廈門某香店,托一位居士,請我題字。因為眼睛不好,只題寫了四個字。那位老闆說有香附從郵寄來,我的信去後數天香才來。他的香有數種,都不能聞。原來只一味追求香味,不計較所用材料的潔淨和肮髒。印度香不可燒,因為有麝香添加在裡邊。不但香得令人頭昏,而且恐怕會導致孕婦流產之禍。這種賣香的人,罪業之大,不可形容,他尚且以為得意。廈門某店,印光已經略說利害,不知肯依從與否。你雖然想要做這個生意,恐怕完全不知利害,縱然能得到利潤,和得罪有什麼分別呢?

原文:

鬻香一事,最易培福,亦最易造業。製造不精潔,裝潢競新異,以佛菩薩像印作仿單,及印於香盒之上,又以佛菩薩像攝於香珠眼中,無知之人,競為購取,褻瀆之罪,何可名言。仿單香盒,隨便丟棄。如此求利,吾恐不但子孫滅絕,恐其人一氣不來,永墮阿鼻地獄。以自彼發起褻瀆佛菩薩像,令敬佛者亦獲大罪,況了無信心者乎。上海某香店,一小盒四面有五十幾尊佛,光去年見之,致書於老闆,未得復。春間廈門某香店,托一居士,祈為題字。以目力精神不給,只題四字。言有香付郵寄來,信去後數日香始來。其香有數種,皆不可聞。蓋只求其香,不計其物質之潔穢也。印度香不可燒,乃以麝添入香。不但香得令人頭昏,且恐花果孕婦,由此而致落花墮胎之禍。此種鬻香者,罪業之大,莫可言狀,彼尚以為得意。前廈門某店,光已略說其弊,不知肯依與否。汝雖欲做此生意,恐完全不知其弊,縱令得利,其如得罪何。

——《印光法師文鈔》復蔡契誠居士書一印光大師著述佛弟子敬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