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有部所說,十四不相應法中有名得者,使一切之有情法,係於人身中不離,因而譬為繩。如善惡諸業,一旦所造之業,既入過去,有得系彼之諸業於身,故至未來而使受其果也。止觀七曰:「籠以四大,係以得繩。心在色籠,無處不至。業繩未斷,去已復還。」